◎ 黃瑞麟
台獨機關槍李柏璋,在他臉書公開台北市議員秦慧珠咆哮警察局長邱豐光的影片,是他在現場拍攝的。
他就是那種看不慣違規行為的人,就在五月份,他在一家超商看到某名嘴逆向違規停車到超商購物,便錄影PO網,也將資料給我,讓我向長官報告,要讓我報導,不過長官有其他考量而作罷。
在議員咆哮警察局長的事件裡,我想請問,秦慧珠以議員身分咆哮台北市警察局長邱豐光,這行為對嗎?居然還有臉說要告錄影存證的人?
我們會譴責基隆自稱渾蛋市長的張通榮,當初拍桌嗆女警,那秦慧珠咆哮警察局長,我們允許這行為嗎?
邱豐光做錯什麼了?還有,拍攝影片的人不管是誰,站在伸張正義的立場拍攝下來,有什麼罪?
我曾經投書支持與希望全民利用手機拍攝不公不義的事情,並以文字稿敘述事實,當一個稱職的公民記者,可惜的是,至今台灣仍然漠視公民記者的權益。
以這次台獨機關槍李柏璋拍攝秦慧珠咆哮邱豐光為例,若李柏璋就是以公民記者身分記錄事實,我們該譴責此記錄事實的行為嗎?
若台灣社會無法接受公民記者,台灣就存活在任由商業新聞台誆騙閱聽人的氛圍吧!
譴責媒體是亂源的閱聽人,更該正視全民當公民記者這未來趨勢的事實,何況,你還真的相信商業新聞台的新聞嗎?
(作者為媒體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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