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城市精華地蓋社會宅 宜三思

◎ 孫振義

多年前,台灣曾施行「國民住宅」政策,但因當時房地產時空背景,以及官不與民爭利的原則,所以戛然停止。當今,為了實踐居住正義,大量興建社會住宅突然又成為一股勢不可當的趨勢。日前,財政部有意在國有地三大指標案件之一的「華光社區開發案」中,明訂未來將部分回饋用地用於興建公共住宅。然而,基於以下考量,筆者則建議政府在城市精華地蓋社會宅宜再三思。

一、都市精華土地應成就大事:「華光社區開發案」以區域位置來看,其除了鄰近中正紀念堂、永康街商圈外,更與中華電信、中華郵政、政大公企中心、淡江大學城區部等機關同區塊,可說是台北市少有的精華土地。將來,其無論做為金融中心,抑或打造成複合商業帶,甚至成為都市低密度開發之綠地,對於台北未來的發展而言,都是難能可貴的活棋一子。

二、社會宅租金應公平且可負擔:社會住宅除了需要建築物品質良好之外,其興建地點也要能夠連結大眾運輸系統,更要有「可負擔」的租金價格。在「華光社區」興建社會住宅予以出租,雖能滿足交通便捷之條件,但卻會面臨難以提出兼具公平與可負擔租金價位的窘境。

租金若是追求低廉、親民、可負擔,將來必定是一屋難求!姑且不論是否衝擊鄰近租屋市場,對大眾而言,只有少數人才能「幸運」入住,並不公平!租金若與鄰近房屋同高,更達不到「可負擔」的基本要求,也不可行。

三、社會住宅興建應整體謀劃、多方取得:整體而言,台北都會區的社會住宅興建數量與興建位置,應配合工作機會進行精算,再搭配未來的管理營運計畫,統籌成為完整的社會住宅謀略,方為上策。

事實上,增加社會住宅的方法很多,例如透過公有土地參與都市更新闢設,或是自辦都更容積獎勵捐贈,甚至是公共設施用地多目標使用,均有機會可取得社會住宅,更可同時達到去標籤化的混居理想目的,何樂而不為?

甚至政府亦可更積極些,在都市中按照需求、依據計畫分期分區興建,但實在無理由讓社會住宅佔據精華地區,扼殺都市發展潛力。

總而言之,在都市稀有的精華土地興建社會住宅,除了無法提出公平且可負擔的房租價格,難以讓居住與就業地相互配合,也不能達到混居精神,甚至還可能阻礙都市發展潛力。是故,在城市精華地段大舉興建社會住宅構想,誠摯地敦請有關單位還是三思而後行吧!

(作者為政治大學地政學系副教授)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已經加好友了,謝謝
歡迎加入【自由評論網】
按個讚 心情好
已經按讚了,謝謝。

編輯精選

載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