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郭振鶴
宗教型非營利組織因為組織龐大、 擁有自主性財源及可觀的志工群,蘊含豐富的社福資源,彌補了公部門無法負擔的福利缺口。但非營利組織應避免太多的行銷活動稀釋(Dilution)公益形象。包括:
圖為慈濟基金會舉行萬人浴佛活動。(資料照,記者陳則銘攝)
一、遠離特定的政黨與政治人物。因為宗教精神是平等的、無分別心的。
二、避免與特定的企業結合,以免有為別人抬轎子、瓜田李下之嫌。許多企業會選擇和非營利組織聯手,因為這種合作關係,通常會引來免費的報導,還有許多做公關的機會,甚至「漂白」自己的企業形象。
建議國內三大佛教型非營利組織慈濟慈善事業基金會、佛光山慈悲社會福利基金會、法鼓山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良好的公益形象得之不易,是台灣之光,應謹慎、避免使用太多的行銷功能,以保持清流的公益形象,才是台灣之福。
(作者為東吳大學商學院兼任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