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這樣的法官 我好怕

◎ 王坤楠

廿六歲陳姓學姊被已婚徵信業者黃文進騙財騙色誘殺致死,台中高分院二審林姓法官說,在網路上搜尋到二○一三年一百多名菲律賓反叛武裝份子在殺害大馬警察時用砍頭、剉腦、挖眼、剖肚取腸的手段;於是認定黃嫌手法還不是最殘酷的,故仍維持無期徒刑的宣判。

怎麼會有這種毫無人性的恐龍法官?把徵信業者拿來跟軍人比。古有明訓「殺人償命」是千古不變的社會道德,在此拜託!拜託!各大專院校法律系、所的老師教授們請你不要再教出像這種法官了。林姓法官的法學老師難道不痛心嗎?筆者覺得林姓法官跟台北捷運板南線隨機殺人的大學生鄭捷並無兩樣!

若此風一開只是會使台灣這個社會更增加冷酷無情、恐怖,教民眾今後預備要殺人時要怎樣去注意「方法」上不要太殘忍就不會被處判「死刑」了,這是什麼歪理論?哪門子的法律邏輯呢?

(作者為輔大日文系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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