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羅皇后的貞操觀

◎ 陳安

林輝煌。(資料照)

法務部推薦林輝煌為大法官提名人,林是卅六年前「美麗島軍法大審」負責起訴的檢察官,所以引發極大的爭議,爭議焦點就是,一個在威權時代奉命行事的「御用」司法人,適合擔任大法官這麼崇高的職位嗎?

消息一出,正反意見都有,支持者認為,威權時期有其特殊的時空背景因素,林為軍人,奉命行事不宜苛責;反對者則指其為黨國體制幫凶,禁錮了民權,扼殺了民主,不符轉型正義精神。這些意見大抵都有各自的觀點論據,但其中以法務部長羅瑩雪所持的理由最瞎,她說「美麗島是很久以前的事了」,她沒有去注意,只覺得林在任職司法官學院院長期間,觀念有在進步,思想有和國際接軌,她推薦是看他最近十五年的表現。

轉型正義是個很複雜的問題,林輝煌將來能否抵抗威權守護憲法,還不知道,但對其當年的作為,起碼應該表達一個態度吧?羅部長上任不滿一年半,就對林輝煌近十五年的表現大加肯定,卻又對更早一些的「美麗島事件」,和民主法治的關聯,如此無知和輕忽,這種選擇性的評價,令人有些不敢領教。

如果年代久遠就可以不計較、不追究,那麼希特勒、毛澤東、蔣介石都作古已久,其獨裁惡行也可以一筆勾銷嗎?時間如果是判斷是非善惡的依據,那麼白曉燕命案也是很久以前的事,陳進興的罪可以原諒嗎?

且看羅瑩雪在高雄監獄劫持事件時,表現既不專業也不負責,但是對於護航黃世銘則不遺餘力,這是無心;推薦林輝煌任大法官,是對法治價值無感,對民主歷程懵懂,這是無知,這樣的人還適任法務部長嗎?

(作者為新北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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