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鄭榮文
電視台同業在台北地方法院前,遭數名法警粗暴拖進法院,經電視新聞不斷播放以及貴報翔實報導,引起全國各界譁然,交相指責。
在混亂場面,媒體工作者往往成了另一無辜受害者,我也曾在採訪娃娃車翻車事件遭毆打,攝影機連人倒在地上。更離譜的是,檢察官居然相信,我在車禍現場人群圍觀下,扛著十多公斤攝影機,一邊採訪、一邊公然伸手摸一名五十多歲婦人的乳房。
我扛著十多公斤攝影機上法庭,當場向檢察官示範、陳述,說明機器很重,須兩手扶著,且價值一百多萬元,當遭受外來攻擊時,我們第一個反應是保護攝影機,所以,我一直後退,根本沒有任何還手機會,且出手打我的是幼稚園園長丈夫,不是女園長,我還附上當時其它電視台所拍攝錄影帶畫面。
結果我居然被依傷害罪起訴了!從此,我對司法失去了信心。(作者為無線電視台攝影記者)
■ 王心
一位電視媒體現場工作者被眾多法警邊扯著頭髮邊拳打腳踢的畫面,不斷重播,原本期望法院方面能夠正式道歉,沒想到竟然還是官腔官調地推卸責任,先指責媒體後再說有改進空間。一直到昨晚才心不甘情不願的道歉。
這是什麼司法?眾目睽睽下以暴力伺候,讓人民如何信服其他人民看不到的司法程序?這是什麼司法?犯錯後依然傲慢,讓人民如何信服步入法院殿堂會獲得實質的正義?
台灣是民主法治的國家,現在還敢大聲說出口嗎?是我記憶力太好,竟然單純到還在多年後對於老師的諄諄教誨深信不疑?還是那些司法人員記憶力太差,在混亂中心神喪失到忘記自己身穿制服,就是代表「服務廣大人民」而不是「服務特定人士」的公權力?(作者為家庭主婦)
■ 張信威
歷來重大案件,警察都會開路讓當事人進出法庭,極力保護當事人,並無獨厚趙建銘;而每次趙建銘出庭,媒體陣仗忒大,法警想盡辦法,也曾與媒體協商拍攝距離,可就是有電視媒體不守約定,秩序又大亂,我們也真不知道,法警應該怎麼做才對?
法警逮捕朱正文,移送地檢署偵辦,朱正文擬控告法警傷害,雙方走司法途徑,大家可待司法審理判決,包括朱正文所屬的三立新聞台在內,不應偏頗,所幸三立台未口出惡言,某無線台新聞卻公開在電視上講「法警像瘋狗一樣,四處亂咬人」,這就踰越了社會大眾可以接受的範圍。
(作者為電子媒體工作者)
■ 梁小姐
喜來登飯店失火的那一次,中視新聞沈小姐說,飯店失火,民進黨三巨頭「狼狽」的跑出來…,詳細的用詞我不是記得很清楚,但確定她是講「狼狽」兩字。
游世一的老婆由看守所出來,要搭車離去時,攝影記者站在前座的車門內,硬是阻擋她關車門,還強行要拍照訪問。她有基本的人權吧!
媒體飛車追逐趙玉柱的那一次,警察根據電視畫面給了趙玉柱一張罰單;而怎麼不給在後跟拍同樣違規的媒體罰單?
我真希望媒體能有慈愛心、悲天憫人、自律、素質好一點、細心求真求實…,不然至少敢去拍黑道大哥的不法或醜聞吧。
文筆很爛,請見諒,只是對這些媒體隱忍很久了,總是希望能有公平正義一點的媒體吧。
(作者為台北市民)
■ 黃真羽
有線電視台的記者被打,誰是誰非,在目前新聞偏頗的情況下,我們不知道,但我想讓電視台知道,看到記者被打,我和好幾個朋友都覺得「很爽」!
我們承認,這種心態是不對的,但這卻是整天看著電視台丟大便新聞給觀眾吃,看著記者「朕即天下」「朕即正義」的惡形惡狀,卻無能奈何的真心反應。
(作者為財經研究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