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不准再踐踏獵人的尊貴

◎ 陳旻園、涂又文

卑南族一年一度的「大獵祭」才剛開始舉行,卻出現一群警察在去年十二月卅一日凌晨守在入口處,卑南族寶桑部落的獵人們,都還沒進獵場,就全部被亂安罪名上銬抓到警察局,其中五個還被移送地檢署,直至卅一日下午六點才離開地檢署,整個祭典被這傲慢的政權搞得烏煙瘴氣,甚至被迫中斷!

無獨有偶,十二月廿五日聖誕節當晚,一群泰雅族的獵人因為部落過節而上山狩獵,同樣遭到逮捕並拘留至廿六日,甚至以聳動的標題「聖誕夜及時遏止暗夜獵殺」,作為警局新聞稿的發布。

兩則事件,再次凸顯長期發生在原住民族部落的現狀,就是這政權總是在想方設法的去「依法行政」而騷擾並踐踏族人權利!當原住民族部落依照這政權所設的規則「合法」的申請狩獵,則警方就以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移送;反之則以野生動物保育法起訴!

部落尊貴的獵人卻不斷遭到騷擾及污名化、族群的尊嚴不斷地遭踐踏!如今一個等同於漢人過年的盛大節慶,卻遭到國家公權力如此的暴力對待!試問當你們過年過節拜拜燒金紙的時候,如果有警察衝上去將你上銬,再跟你說你涉嫌縱火,要將你移送法辦,你又做何感想?

台灣是多元民族文化存在的地方,台灣的珍貴之處也在這,國內法化的兩國際人權公約有規定保障原住民族的文化權及自決權,原住民族基本法第十九條亦明文承認原住民族狩獵權,而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第二十條亦有除罪化的規定。如此從抽象到具體的法令,都已經在在宣示最先在台灣的原住民族基於自身的傳統文化有相關狩獵的權利!然而,這後來的漢人政權非但不懂得尊重多元文化,甚至無視自己所制定的法律。

基層員警亂抓人入罪,不過就是為了滿足自己的績效,惟警政高層明知道這類衝突層出不窮,仍不修改相關自身的內規,反而一味縱容基層警察濫權違反相關強制法令,剝奪族人的人身自由!因此,嚴正的呼籲這個政權,不要再違法亂紀抓原住民當做犧牲品、無端製造對立並不斷地挑釁台灣原住民族,因為你們真的承擔不起接下來的後果!(作者分別為台灣原住民族政策協會執行長、環境法律人協會理事)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已經加好友了,謝謝
歡迎加入【自由評論網】
按個讚 心情好
已經按讚了,謝謝。

相關新聞

編輯精選

載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