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派出所的裡裡外外

◎ 李湍

關於柯文哲提出廢除派出所、改成行動警備車,警政署表示必須審慎研議。筆者認為,民眾如對派出所仍有感情,可以適度改變派出所功能,不必急於裁撤派出所,可將派出所定位為完全的勤務機構,業務由警察局及分局專責辦理,派出所只負責值班、巡邏、守望及備勤等勤務,遇刑事案件,可由民眾前往分局報案或由警察駕駛巡邏車載民眾前往分局偵查隊,由專業的刑事人員直接製作筆錄,如此可以將刑事人員都部署於分局,專責作犯罪預防與犯罪查處的工作,而派出所則為純勤務機構,員警只要落實勤務執行,就可以有效防止犯罪發生,讓治安工作更加專業化,避免目前派出所警員必須執行勤務又必須辦理業務,還必須面對民眾與民代的關心及必須執行其他臨時交辦任務的困境。

柯文哲所提裁撤派出所的觀念應該是一個想法,單純的裁撤派出所或將派出所轉型成為單純執行勤務之處所,看似簡單且容易達成,然對警察機關而言卻是一大挑戰,因為制度的改革會挑戰警察組織文化,也因為改革,可能影響員警功獎數,並進一步影響員警升遷問題,如果只是單純的從裁撤派出所做起,未考慮其他因素,就會發現,這樣的改革不只阻力很多,也往往因為改革之後,又必須面臨另外衍生的問題。

不過,筆者仍寄望柯文哲高度的企圖心與智慧,為保守的警察制度注入新的動能,也希望因為調整與改革,真正讓警察勤務專業化,並達成提升警察形象的目標,並透過派出所純勤務機構的實施,提升分局辦理業務及處理刑案的經濟規模,透過效率與專業,有效降低目前員警工作量,並能達成警察維護治安的神聖使命。

(作者為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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