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查帳應該標準一致

總統的「國務機要費」被泛藍立委炒得沸沸揚揚,其實,從國務機要費的歷史沿革看,目前院長、縣市長等的「特支費」,也源自國務機要費,例如,市長特支費也可稱為「市務機要費」。

國務機要費源自總統的「機密費」、「特別費」,民國五十一年之前都以這兩個科目編列,「機密費」只要領款人簽收,不必附原始憑證,「特別費」則須檢附發票、收據才能報銷,兩者金額各半。

民國五十二年,主計單位將機密費及特別費合併為「國務機要費」,但仍沿用一半要檢據報銷、一半不要的方式,中央及地方各級首長的「特支費」也比照辦理。

國民黨獨裁統治年代,總統府經費當然是「機密」,預算編列更只是形式,實際上,老蔣及小蔣愛怎麼花就怎麼花,要花多少就花多少,誰敢去查帳?

說穿了,這筆預算就是提供各級首長視需要支用的,不用檢據報銷的一半,習慣上更被認為是待遇的一部分,像台北市長馬英九的財產,近年平均每年約增加四百多萬元,就被認為有部分特支費被他「合法」納入荷包。

泛藍立委拿著幾張發票爆料指控第一家庭對國務機要費報假帳,還逼審計部清查,總統府則嚴辭否認。如果國務機要費這樣政治上綱,那麼,就同一標準,把從中央到地方各級首長十年來的特支費,全部逐筆對帳清查,馬英九主席認為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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