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反分裂法」證明「軟的變硬、硬的更硬」

備受國際質疑的「反分裂國家法」,昨天在中國全國人大表決通過,其中使用非和平手段的條件比草案更模糊化。中國此舉表明,隨著國力的增長,它的霸權野心已毫不遮掩,不惜在亞太地區從事動武準備。但誠如美國國務卿萊絲所言,美軍在持續現代化,所以中國不應該以為可在亞太地區取得單邊優勢。萊絲還強調:我們一直向中國說得很清楚,我們依台灣關係法負有義務。

「反分裂法」第三條指出:解決台灣問題,實現祖國統一,是中國的內部事務,不受任何外國勢力的干涉。然而,大家都心知肚明,所謂的「台灣問題」,實質上是「台海問題」、「亞太安全問題」,而這是一個不折不扣的國際問題。事實上,多年來中國也一直把台海問題視為國際問題,而不是內部事務。否則,中國就沒有必要玩弄「以美壓台」,以及對台灣進行外交圍堵等招數了。

中國制訂「反分裂法」,表面上是國內立法行為,其實早已構成對外侵略行為,或至少是準侵略行為。台灣的主權不屬於中國,中國卻宣稱「大陸和台灣同屬一個中國」,硬要侵略併吞台灣,這是國際法所萬不容許的。說穿了,中國要侵略併吞台灣,根本不是什麼「神聖職責」,而是以之為藉口實現對外擴張的企圖。正如李前總統所說的,中國如果吃掉台灣,接下來就輪到釣魚台、沖繩了。

所以,包括「反分裂法」在內的對台非和平手段,不僅使台灣的國家安全受到威脅,也使亞太地區的共同安全面臨重大挑戰。最近,美、日、歐盟紛紛警告中國,原因便在這裡。我們相信,既然中國不顧區域穩定制訂「反分裂法」,相關國家未來一定會有更積極的作為,以嚇阻中國鋌而走險導致亞太局勢往負面方向發展。我們當然不希望亞太局勢惡化,但解鈴還需繫鈴人,將來完全要看中國的表現而定,中國也要負最大的責任。

今天,我們呼籲國際社會至少應該有下列作為,向中國表達通過「反分裂法」嚴重的關切:一是減緩資金進入中國,以及減少中國的貿易機會,因為中國對內對外都不講人權,其經濟成長也是用在擴張軍備,而非用在提高中國人民的生活水準。二是持續對中國進行武器禁運,否則中國的對台威脅將如虎添翼,甚至將來國際干涉中國武力犯台,都會付出慘重的犧牲。三是把台灣納入區域安全體系,並隨時做好反制中國動武的準備。四是要求中國加速民主改革,避免共產黨的獨裁統治繼續為禍世界。

當然,首當其衝的台灣更應展現反侵略反併吞的決心,讓全世界聽到台灣人民捍衛獨立自主的心聲:一是三二六大遊行應定位為全民運動,如有黨派刻意杯葛以迎合中國,應受到全民一致的譴責。二是延宕已久的必要軍購案應儘速通過,有效彌補台灣的國防缺口,讓中國無機可乘。三是審慎評估兩岸經貿,避免台灣的生存命脈為中國所控制,三通、直航、節日包機等尤不可貿然而行,以免國際有所誤會。

同樣重要的,「反分裂法」將台海問題界定為「中國內戰的遺留問題」,我們一定要避免掉進這個陷阱,否則就難逃「大陸與台灣同屬一個中國」的魔咒了。就此而言,扁宋聲明擁抱中華民國體制,已然造成台灣主權地位的致命傷。阿扁在呼籲百萬人上街遊行之際,務須用行動設法予以補救。至於泛藍人士,也不能再幼稚地鼓吹維護中華民國的論調了。如果不此之圖,再多的人上街遊行,也會在國際的法理之爭造成紛擾。

中國通過「反分裂法」,朝野藍綠反應不一,著實令人遺憾。有些人竟然天真地認為,「反分裂法」只針對「台獨分裂勢力」,據以作為在國內批評對手的材料。殊不知,在北京領導人的眼中,正名、制憲、公投是台獨,捍衛中華民國是製造兩個中國,結果與台獨一樣。只不過,前者是它的首要敵人,後者屬於次要敵人罷了。面對「反分裂法」所造成的緊張,還以加強經貿交流、推動三通直航為藥方,正好是自投羅網。

日前,美國華盛頓郵報以社論批評,「無恥的中國」使用兩面手法,一方面與台灣進行修好動作,一方面又制訂「反分裂法」,為侵略台灣建立法源。此一正確論斷,真可謂是旁觀者清。有人說,胡溫掌權後的對台政策,可用「軟的更軟、硬的更硬」來形容。事實上,「反分裂法」證明,硬的是更硬了,軟的卻沒有更軟,反而變硬了。國內有些人想盡辦法要從「反分裂法」讀出善意的訊息,就像兔子以為透過幻想就可以把面前的野狼變成兔子一般,這不僅不切實際還可能因此帶來天大的災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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