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回歸」?

◎ 葛雋

每當看到「香港回歸祖國」的字樣時,那「回歸」二字叫人噁心。原因是這個詞既片面偏頗也不符合事實—香港一百七十多年前被割讓、租借給大英帝國,而當年的經手人大清王朝一百年前已經滅亡;因此到了一九九七年香港即使要歸還,理論上也應歸還給大清國的繼承人中華民國政府才對呀,怎麼也輪不到「中華人民共和國」,至少當年滿清政府和大英帝國簽署有關條約的正本文件如今還靜靜地躺在台北國立故宮博物院的玻璃櫃子裡,憑什麼英國當局要把一個文明的香港硬生生地塞給一個「靠七把菜刀起家」、「小米加步槍」的山寨流氓土匪為主的野蠻政權?

筆者不妨再打一個通俗的比方:一位租客因租期已到,不得不把物業歸還給業主。恰好老業主因家變過世,租客就應該把物業交還給老業主的兒子手裡,因為他擁有當年的契約和文本。然而那位租客卻不理這一切,反而去跟一個非法佔據老業主大片產業的惡鄰打交道,還把所租的物業交給了那個惡鄰黑漢—而黑漢竟厚顏無恥地聲稱這叫「回歸」祖國……

所以我在自己的文章中絕不會使用「回歸」一詞。客觀中立地說,只能稱為「政權移交」。如果想增添一點感情色彩的話,最適當的詞語應為「淪陷」了!而十七年來的種種事實,無一不證實香港的境況的確如此。

(作者為香港籍退休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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