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台灣的合法過勞

◎ 林佳瑋

八月份新北市政府勞工局,再次公佈違法勞基法的事業名單,而違法事由,以「超時加班」位居首位,其中不乏多次違反勞基法而遭到勞工局以最高罰鍰裁處者。九月一日,消防員為了抗議人力不足,從自由廣場遊行到凱道;九月二日,空服員走上街頭抗議華航不但航班缺額派遣,還大開紅眼班機,讓空服員疲勞飛行。

以航空產業來說,交通部所投資的華航公司,竟然包辦了桃園機場四成的紅眼班機,在凌晨零點到早上六點的時段,只有廉價航空與華航一同起飛。空服員休息時間不足的問題,以「台北—舊金山—台北」航班為例,外國航空公司規定,越洋航線必須在外站休息四十八小時,回到本站後必須休息卅六小時,才可以接飛下一趟任務;但是華航的空服員,只能在舊金山休息廿四小時,回到台灣之後,再休息廿四小時就要趕赴下一趟航班。更不要提現在飛往中國、香港和日本的航班中,華航直接缺額一至四名空服員!長期疲勞飛行、時差混亂、睡眠不足和工作中的情緒勞動,造成許多空服員都有免疫系統低下以及憂鬱症的身心問題。

勞動部長陳雄文日前表示,要推動縮短工時政策,「每週四十工時」讓大家都可以週休二日,但是勞基法第八十四之一條的後門,讓許多行業排除在勞基法的工時和休假規範外。像消防員這種維護人民身家安全的公共服務人員,不但不應該缺額,還更應該比法定人力擴編,因為我們永遠不知道,何時會發生像高雄氣爆這樣的大規模災害。機師和空服員需要高度的專注力,以便在高艙壓環境下操作精密儀器、服務旅客以及協助緊急逃生,應該有更嚴格的工時和休息時間的規範,但是他們卻被列入勞基法第八十四之一條的適用範圍,華航空服員的一年保證休假日數只有九十六天,竟然比一般勞工一一○天還要少!

如果真的要對「過勞」宣戰,除了縮短工時的政策外,還應該嚴格規範勞基法第八十四之一條的適用範圍,否則一手縮減,一手大開後門,這樣的政策方向,如何終結過勞的台灣?

(作者為桃園縣產業總工會秘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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