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江宜樺與王郁琦

◎ 楊為全

前陸委會副主委張顯耀日前遭檢舉洩漏經貿談判的機密資料予中方而遭調職,想不到陸委會主委王郁琦第一時間竟然是以國營事業董事長的條件交換令張去職,直到張不照劇本安排大動作抗議才把洩密資料交付檢調調查。不禁令人想起前營建署長葉世文,也是因為行政院長江宜樺收到檢舉函才去職,因主管不追究葉世文的貪瀆檢舉,才令葉有機會轉任桃園縣副縣長,繼續染指桃園航空城開發案。

此兩案最令人不能苟同之處,就在於政府高官對於違紀犯法的主管,不但沒有及時採取法律行動,為百姓除害,反而是想用「離開我這單位,保持顏面」的方式私了!直到東窗事發,紙包不住火了才開始撇清關係,簡直令人難以置信!

中華民國法律不是有明文規定,凡公務員犯法罪加一等,曾幾何時這樣的法令竟已淪為政務官員私相授受的籌碼?讓這些違紀犯法的公務人員有恃無恐,繼續隻手遮天下去?而江宜樺、王郁琦之流,難道沒有包庇下屬之嫌嗎?國家的施政品質就在這樣的惡性循環下,向下沉淪了!

在此呼籲馬總統,葉世文、張顯耀的違法行為固然需要嚴加查察,但對於江宜樺、王郁琦意欲包庇下屬的行為,是否也應該嚴加查辦?才能杜絕政府官員私相授受,危害國政的情況繼續惡化下去。

(作者任職科技公司法務,新竹市民)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已經加好友了,謝謝
歡迎加入【自由評論網】
按個讚 心情好
已經按讚了,謝謝。

編輯精選

載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