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山水米撤證又復證 農委會遺憾就好?

◎ 林偉志

用進口越南米冒充台灣米銷售,而被撤銷糧商證的山水米業者泉順,經向行政院訴願後竟成功,經媒體爆料,農糧署已於今年六月悄悄恢復其糧商登記,本月十七日消基會召開記者會痛批政府「踢假球」,對黑心食品業者先開鍘、後縱放,善後「慘敗」,十八日農糧署隨即發布新聞對此說法表示遺憾…。看到事態如此發展,只能以「痛心疾首」形容。

去年八月,國內第三大糧商泉順所生產製造之「山水佳長米」經媒體踢爆,涉以越南進口米混充台灣米,農糧署隨後實施擴大抽檢,並於同年九月發布泉順「大地情長ㄟ米」、「山水長纖米」亦以進口米混充國產米銷售,舉國譁然。農糧署緊急於九月增訂一年內經處罰三次,再次查獲者,廢止其糧商登記之相關規定,平息民怨。到了十一月,第三季抽檢結果,泉順「山水鴨先知長糙米」再度上榜,十二月十二日以一年內陸續查獲四次嚴重違規,祭出鐵腕開鍘,撤銷其糧商登記證,並表示這是六十年來首度遭撤證的糧商。

農糧署表示係「依法廢止」泉順公司糧商登記,筆者好奇的是,既然是六十年來首度對糧商撤證,並強調是「依法廢止」,為何會輕易遭行政院訴願會以抽檢時間順序錯置為由,被要求撤銷原處分呢?農糧署眾多深諳抽檢實務官員及法律專才,怎會不知用修法前的抽檢樣本,撤銷業者的糧商登記證,是不符合程序正義?農糧署仍輕率去做,這就可能是應付消費者之假動作了!

泉順涉嫌以低價越南米混充台灣米,檢方已對少東等三人依詐欺罪嫌提起公訴,不法獲利共三二八一萬三一三元,迄去年八月底止,已是兩年內第十九次違規事件,對於這樣一家違規累犯,及混米造假之糧商竟獲恢復糧商證,請問是否符合社會公義?

農委會主委陳保基於今年五月十九日因糧食管理法及老農津貼等法案卡在立法院,曾義憤填膺大聲疾呼朝野立委要打破不公不義;如今面對山水米泉順撤證又復證,且被質疑踢假球,嚴重斲傷政府公信力,這種不公不義,所屬農糧署官員不能只有遺憾而不用負責吧?

(作者為農糧產業研究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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