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林淑萱
臺灣與日本、中國都是人口快速老化的國家,不到三十年時間,老化人口將倍數成長,生育率也幾乎是全球敬陪末座的。未來我國面臨高齡化、少子化所導致的危機,例如勞動力不足、經濟競爭力衰退、國民可支配所得降低等,大家的生活水準勢必往下走。
針對上述問題,有人認為應該由獎勵生育措施著手,例如:減稅、彈性工時,補助生育等。但是以瑞典一九七四年實施「親職津貼」政策為例,在一九八○年代末期「有給制」育嬰假為期一年,可以支領九十%的薪資,職業婦女還可以將育嬰假延長半年。結果發現:瑞典育齡婦女總生育率在一九八○年代由一.七人提高至二.一人;但是,一九九○年代又降為一.六人;目前更創新低一.四人。這說明獎勵生育措施或許在短期間內奏效,但長期觀之是否有效,就備受質疑。又如美國雖然沒有實施「普及式」兒童津貼制度,但是育齡婦女總生育率目前為一.九人,在先進國家中算是成績斐然。
臺灣生育率為何如此低,值得深入探究。但在提出獎勵生育措施之前,更應檢討「兩性工作平等法」中有關產假、陪產假、育嬰假、家庭照顧假等是否真正落實?若是擔心未來勞動力不足,是否應省思與先進國家比較,為何我國婦女勞動率偏低(未達五十%)?進而積極研擬有效方案予以貫徹執行。(作者為大學兼任講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