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談法務部長認定中國是「國外」

◎ 愚工

《自由時報》十四日報導,法務部長羅瑩雪夫婦財產申報逾億元,且在中國深圳有房產。

羅召開記者會指出,中國房產是她先生在鴻海公司的深圳工廠上班時買的,因國內規定,公務員「國外」房產,不是「本島的」,不能信託,所以未信託,還強調「歡迎大家去查!」

羅瑩雪認定深圳是「國外」,卻違背馬英九「一中」的旨意,由這種投機性格的人擔任法務部長,令人為台灣法治環境的建設感到不安。

羅瑩雪的辯詞也令我想起中國大陸地區一些機關單位的收費標準,台籍人士往往被歸為「境外人士」而收取較高的費用。有次我向收費的人員揶揄道,「不是說,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嗎,怎麼遇到收費時,就變成境外人士?」收費人員尷尬的笑容似乎告訴我,「一中誠重要,政治價更高,若為錢財故,兩者皆可拋。」這話用在羅瑩雪身上,也是剛剛好。

(作者為台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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