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公務員欠稅 財政部欠操

◎ 吳一忠

有立委踢爆公務員欠稅,截至今年三月底共五五二三件,金額高達二億九四一五萬元,十年沒還的不在少數。抓逃漏稅風聲鶴唳,公務員還有漏網之魚,真是匪夷所思。

個人認為,公務員的每月薪資,都由國庫撥入個人帳戶,各單位可依所得逐月扣除,無須每年度申報綜所稅,多此一舉,也增加欠稅風險。

至於公務員開徵營業稅,不解的是,公務員能否經營其他事業;若可從事生意,地方政府不應放任不管。民代兼營事業,稅法應有所規範,並設立檢驗機制,才不會漏洞百出。

民眾不繳稅,會被追稅和罰錢,財政部「千刀萬里追」,一塊錢都不放過,對欠稅大戶卻無可奈何,放任在國外逍遙享樂,對公務員也手下留情,超過十年即不負刑責,全數轉為國庫呆帳,叫守法的納稅人情何以堪!

民眾有納稅的義務,依法誠實報稅,是好國民的表現,唯有不逃漏稅,國家才能從事建設,最簡單的道理,公務員不可能不懂。

公務員「爾俸爾祿,民脂民膏」,薪水來自百姓的血汗錢,自應守法重紀。遇到該納稅時,選擇「能逃就逃,能避就避」,甚至上班摸魚打混、不實簽到、盜賣公物、兼差賺錢,實在愧對人民的付託。

針對欠稅事實,財政部應主動提供資料,交由法務部執行,對惡意滯欠者,依法扣押、查封、拍賣,才能遏止欠稅歪風。

(作者為南華大學宗教研究所碩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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