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一級勞工 二級勞工-2

◎ 紀昭秀

勞動部長潘世偉七日拋出「分區基本工資」構想,經濟部長張家祝表示支持,但台北市長郝龍斌、台中市長胡志強、台南市長賴清德及高雄市長陳菊均已表示反對。道理很簡單,只會拉大南北差距,增加勞資對立,完全無濟於事。

台灣就這麼彈丸大,各地區生活及物價水平雖或有不同,但將勞工最基本的「保障工資」,強予區分,不啻將勞工分高低等級,也擺明給地區貼上貧富及貴賤標籤,勢必拉大「城鄉差距」,未蒙其利,先受其害。

事實上,目前各地區薪資待遇,於基本工資之上,即有所不同,這是綜合各種條件的市場機制,所衍生出來的正常結果,但終究不能本末倒置,傻到去訂定不同的基本工資。兩位部長若不是住在天龍國,恐怕就是有意搞勞工階級。

其次,如果天才部長想法可行,那麼,軍公教薪資待遇、各級學校收費、營業稅及所得稅等各種稅捐,是否也應依區域生活水平不同,比照訂定差別金額或繳納標準?

官員不思盡其所能提高「基本工資」,保障勞工生活權益,反而想些有的沒的,東搞西搞,難怪平均所得一直倒退嚕。

(作者為家庭主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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