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經區減稅 ,救誰的經濟?

◎ 張時健

競相比爛(race to the bottom)是反全球化運動者所常引用,批評政府用減免企業應負的社會責任來招商;特別是減稅為常見手法,也為台灣自經區所用。包括讓區內的外國廠商外銷一○○%、內銷十%以內免徵營所稅,海外盈餘再投資三年內免徵所得稅,以及專業外籍勞工所得稅減半。

然而「競相比爛」要能發揮效果,得原本沒那麼爛才行。台灣的營所稅率在二○一○年時下修為十七%,在東亞主要國家中接近最低。然而台灣的資本淨流出仍持續擴大,二○一一與二○一三年分別創下歷史最高與次高紀錄。若東亞最低的稅率已經不能刺激投資,那再更低的意義何在?

也許一次把稅率降到零的猛藥能吸引外資,像愛爾蘭那樣。愛爾蘭在九○年代以超低的企業稅吸引跨國公司投資,使帳面上的服務業出口與GDP雙雙受惠。

但由於這些公司大量地把盈餘匯出,造成貿易赤字上升,政府只好借外債支應;加上跨國公司在當地的投資與雇用員工有限,虛胖的發展模式,讓愛爾蘭在二○○八年金融海嘯時遭到重擊,成為必須向IMF求援紓困的少數國家之一。雖然○八年後快速恢復的出口,再次拉動了GDP成長,但內需依舊低迷,失業率攀升至十五%上下波動,人口外移加速。愛爾蘭長期的低稅率影響了經濟穩定與財政健全,成為OECD最近在檢討各國主權債務問題時的爭議焦點之一。

世界銀行二○一一年發表各國自經區發展經驗評論也指出,政府效能為自經區成功要因,而減稅並不能發揮作用(ineffective)。除了租稅假期的吸引力有限,主要理由是讓國內廠商藉移轉定價,或赴海外虛設公司再回自經區設點逃稅。

如果自經區內主要廠商為本國移入,就不會創造更多的出口與內銷,也沒有技術學習的可能,還會造成稅基流失。

除此之外,台灣自由經濟示範區特別條例草案第卅二條,以「專業」外勞所得稅減半的方式補貼廠商的雇用成本,也使同技術水平的本勞陷於不利地位。非「專業」的藍領工作,則以專案放寬外勞核配比率,最高達四十%,外加五年內免繳就業安定費。也就是,政府仍寄望以壓低勞動成本的方式吸引投資,來帶動內需與就業的效果,然依前述恐將大打折扣。

自經區通過這些方案刺激經濟動能的真正受惠者會是誰,實在耐人尋味。

(作者從事研究工作,台中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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