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陳喬琪
為了反對核四運轉以及建立非核家園,林義雄律師經過廿多年的奔走努力,沒有得到政府的回應,遂在高齡七十二歲的情況下再次實施絕食抗議(hunger strike)。林律師是在意識清楚與自由意志的情形下,決定以絕食作為抗議的手段,並且聲明在絕食進入最後階段拒絕醫療。這不是自殺行為,卻是用「死」來表達最嚴重的抗議。有許多人說,醫療人員應該想辦法介入,但是醫療介入的舉動對於醫療人員是非常大的挑戰,因為根據世界醫師協會馬爾他宣言提及,對絕食抗議者強迫餵食是醫療倫理無法接受的舉動。醫療倫理揭示四大原則,不傷害病人、病人自主、有利於病人以及醫療正義。醫療人員對於林義雄律師的絕食抗議行為,將會在自主與有利的兩難境界中,眼睜睜地在旁邊看著他倒下去。立即停建核四,是解救林義雄律師唯一的方法。(作者為精神科教授,前台灣精神醫學會理事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