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立法權不斷流失

◎ 王元廷

深究此次「太陽花學運」原委,既非單純的「服貿」爭議,也非單純的「反中」問題,而是起源於我國憲政體制的根本缺陷,導致年輕人對代議政治失靈的不滿。

當前我國憲政體制缺陷,在於我們有一個不斷擴張,不受國會約束,且專擅的行政權,長期將立法院當作「行政院立法局」來驅使,加上在高度扭曲的立委選制下,兩大黨閹割立法委員的自主性,塑造一個不爭氣的立法權,此次學運,更突顯立法權正在快速的消失中。

在三權分立的憲政架構中,所謂國會自主係指國會行使立法及其他權限時,不受其他機關,特別是行政機關介入或干預,而得以自主運作。國會自主的內涵包括,專屬於國會議長的「家宅權」、「警察權」及「紀律懲戒權」,家宅權及警察權的部分,即在未獲得國會議長的「同意」之下,屬於行政權管轄的警察,原則上不得進入國會,尤其是議場。

學生衝進立法院議場第三天,王院長說,保護學生安全為主,不會強制驅離。但卻也表示,國會自主的對象是立法委員,在立法院議場的不是立法委員,所以不是警察權問題,是社會治安問題。雖然可以把責任推給行政院,但也悄悄的放棄了國會議長警察權的空間。

四月五日,王院長把學生行為歸類為治安問題,聲稱警察要進議場只要「知會」一聲就行。將國會議長「同意」的警察權,再自我限縮為「知會」就行。至於立委阻擋警察驅離議場學生,法制局提出「妨害公務」,警察依法可柔性驅離的見解,更是立法權向行政權低頭的具體呈現。王院長雖不認同法制局說法,但法制局不會無的放矢,過去經常以捍衛立法權自居的法制局,早已變成行政院法制局。

四月十日,學生一撤出立法院,警方鑑識人員同步進入議場內,大肆搜證。警政署長王卓鈞表示,係經過立法院同意。這幾天,網路上傳遞一份立法院總務處長簽給台北市政府警察局的「勘查採證同意書」,如果為真,此一屈從行政權的作為,不但違反國會自主原則,更葬送了作為一個國會議長所必須捍衛的立法權。總務處長敢如此恣意妄為,而沒事,來頭一定不小。

四月十五日,學生撤出立法院已經五天,立法院內外到處矗立著拒馬,保警充斥,立法院長和朝野立委,不以為意。曾幾何時,代表民意的立法院與人民的距離,如此遙遠?立法權淪喪至此,學生說要把國會還給人民,有錯嗎?

(作者為立法院前法制局研究員兼組長)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已經加好友了,謝謝
歡迎加入【自由評論網】
按個讚 心情好
已經按讚了,謝謝。

編輯精選

載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