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楚善
「除非法律等於正義,而秩序等同於人民對正義的實踐感到滿足後所形成的紀律,否則法律與秩序不過是空洞的名詞,而無其原應具有的價值。將法律作為國家的鎮壓工具,原是專制政體眾所皆知的特點。」這段話出自諾貝爾和平獎得主翁山蘇姬,我相信現在反覆閱讀這段話讓人更加深刻與發人省思。太陽花學運光榮退場之後,不少學生逐漸面臨許多人用法律作為恫嚇學生與公民的藉口,雖然台北地檢署劉檢察官已經表明服貿審查的處理過程是有憲政瑕疵,同學們阻卻政府違憲,合乎實質憲法精神的保障,應聲請大法官釋憲,但是,仍然有許多人或官員用法律進行恫嚇。
翁山蘇姬曾說「民主,不僅是一種政府的形式,也是以尊重個人為基礎的一個統合社會及意識形態的系統。」我們應該再次認知民主並不只有國民兩政黨,也不只是選舉投票那一刻,更不是在面對議題時只是比人數多寡,而是政府平日在面對不同訴求時,願意對話、溝通與協調,統合社會及凝聚共識,多數人的權利得以實現,少數人的權利得以保障。願有一天我們能療癒這道民主的傷痕,重新恢復和諧與尊重彼此的民主社會,並促進我們的民主制度更加健全。
(作者為東華大學企管所碩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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