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奇怪 共諜案愈判愈輕

◎ 蔡依澄

海軍大氣海洋局中校政戰處前處長張祉鑫任內加入共產黨,軍事法院依為敵從事間諜活動直接利敵罪判無期徒刑,張上訴後因軍審法凍結,案件移交二審高雄高分院審理,改依預備犯處徒刑六年。身為國家中階政戰幹部,不僅負有國家安全維護及洩密防範的責任,且長年受國家栽培,卻不潔身自愛,貪圖利益,不僅在任內就已加入共產黨,更甚於引薦現役軍職同袍和中共情資人員接觸,藉以一同吸收利用,此舉如此具體的組織行為,意圖為何?昭然若揭,而現今司法竟只解釋為張嫌尚未完成具體交付情資故只屬預備犯!

近年來雖然兩岸局勢快速融冰,敵我意識形態對立逐漸消弭,取而代之的是民間熱絡的經濟合作、密切的文化交流與捐棄成見的官方會談,但別忘了,現今反國防反恐威嚇文宣品主要宣傳對象是誰?一次又一次演習的假想敵是誰?現今司法講求人權,但沒有國家主權如何發展人權?再者,行政院本月十七日才通過國家情報工作法修正草案,加重非軍職人員從事間諜行為的刑度,最高可處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以達嚇阻目的。為何修法?因過去國防部軍事情報局上校羅正奇共諜案處無期徒刑,但同案雙面諜羅彬因不具軍人身分僅判刑三年半,軍民刑度差別過大,因此行政院修法加重非軍職人員從事間諜行為的刑度。再看眼前的司法判決,難道不是自相矛盾、自打嘴巴?

此判決,不論從社會觀感、或從法律及政策角度上來說都不是個成熟合理之結果,若都要明確將機密送出且被查獲,共諜罪名才能成立,只怕未來保防工作難以推動,更擴大解釋,難道爾後姦殺擄掠等不法情事,只分歹徒下手已遂或未遂簡單二分法來判決,恐怕只是壯大圖謀不軌人士犯罪之欲望。(作者為研究生)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已經加好友了,謝謝
歡迎加入【自由評論網】
按個讚 心情好
已經按讚了,謝謝。

編輯精選

載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