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想起張忠謀建議讓富人多繳稅

◎ 魏世昌

不管馬總統敢不敢像法國總統歐蘭德一樣,公開表示不喜歡有錢人,政府都無可避免的應該向富人課徵較高的稅率。若課徵富豪稅有不公平不合憲的法律爭議範圍,那起碼政府也應該研擬一套如法國通過了另一種形式的富人稅:不是向個人課徵,而是改為向企業課徵,要企業公司承擔高薪員工的重稅。

新稅的目的不在於懲罰有錢人,也非劫富濟貧製造階級對立,而是希望所得多者,可以協助彌補國家財政。這在全球已成了一股新趨勢,包括法國、美國、日本等國均紛紛採行,甚至國際貨幣基金(IMF)在二○一三年底就曾建議各國可藉由調高稅率來填補預算赤字,更不要說一向租稅負擔率遠低於其他國際主要國家的台灣。

我們不用說到美國富豪巴菲特,或一點也不忌諱說自己很有錢的暢銷作家史蒂芬金,如何一再呼籲美政府調高富人繳納的稅金。因為早在去年,有鑑於台灣社會貧富差距惡化,造成民怨,台積電董事長張忠謀便直言富人合法的避稅管道實在太多,政府應該讓收入高的人多付點稅。只是我們政府總假裝沒聽見,而遲遲不作為罷了!

(作者為軟體工程師,宜蘭縣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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