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律師何辜?

◎ 羅傑

柯文哲醫師近日表示台灣政壇因律師當政,好辯的性格使得藍綠對立,無法以科學方法解決問題。果真如此嗎?當今各國政界,多有律師參與,難道只是因為律師好辯?

首先,所謂的「科學方法」與辯論絕無牴觸。

辯論是依據一定的程序而就同一議題進行正反攻防,透過這樣的過程,雙方交換意見,釐清己方主張的缺陷。所謂真理越辯越明,正是如此。

而在政治上,由於議題多半牽涉許許多多不同族群的利益與需求,理想的政策形成,更需要透過不同意見的溝通、說服,才能找出妥善的解決之道,這不正是辯論的功能?

而律師基於職業上的需求,必須快速提出有說服力的論點,找出對方的破綻,或許給人好辯的印象,這卻也是政治上說服、溝通,不可或缺的能力。試想,在一個能充分表達意見的場合,誰不希望自己的代表是能言善道、論述有據呢?

今日我國的政治活動,卻很少見程序嚴謹、論述有力的辯論程序;現任政府更是如此。雖不乏菁英,在重大政策上決定卻總是有欠嚴謹,更難服人。這樣看來,我國政治人物律師雖多,其實卻還沒有怎麼發揮辯論跟說服的看家本領咧!

(作者為法律工作者,中壢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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