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大學生評劉縣長「台灣怎麼辦」

◎ 繆政穎

苗栗縣長劉政鴻五日早上出席苗栗縣消防局公館分隊新建廳舍普度法會,首次正面回應大埔案判決結果,認為將影響國家經濟發展。劉政鴻表示:「真的不知道要怎麼做,台灣就是島國,要經濟發展,沒有經濟發展,怎麼給老百姓過好生活?」更以兩岸做比較,認為中國大陸經濟發展迅速,「台灣光是一個開發案就要五年,現在弄下去,十年搞不出來,台灣怎麼辦?」

劉政鴻此言乍聽之下有理,但筆者不予苟同。首先,大埔案之正當性是有疑慮的,苗栗縣政府以「延伸科學園區」為名大肆徵收土地,但竹南現有的科學園區閒置率高達四十二%!若為經濟發展,何不先招商,充分利用現有之資源?更何況,大埔案四戶皆落於此都更計畫的住宅區內,與園區正常營運範圍無關。筆者合理地懷疑,此舉是以經濟發展之名,行炒地皮之實。劉將大埔四戶扣上阻礙經濟發展的大帽,不嫌太重了嗎?

另一方面,經濟發展本是為提升人民福祉,如果此作為將侵害人民權益,豈非本末倒置?都市更新計畫是為了復甦都市機能,改善居住環境,以增進公共利益為目的,土地徵收更是要嚴守公益性、必要性、比例性、非不得已不能拆除、必須拆除時完全補償等要件。以位於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一段的「中正史坦威」都更案為例,其透過都市更新與權利變換機制,迅速且有效處理了公私有土地夾雜以及違建佔用的困境。這證明台灣是有能力做得到政府、建商、人民三贏的。

再者,經濟發展的指標GDP(Gross Domestic Product)也許衡量了我們的一切經濟行為,但卻代表不了我們的精神,在這片土地上,我們注重的價值是耗費無數人百來年在維護的民有、民治、民享。任何的經濟政策皆應以公民之利益與福祉為前提才是。

最後,對於大埔案的判決,筆者心感安慰並給予肯定,因為這是司法獨立於行政的一項體現。此判決亦將對目前全國審議中的三十三起區段徵收案與未來更多的都更案,產生積極正面的影響。更嚴謹審慎、並兼具情理法的行政作為指日可待。

(作者就讀國立政治大學企管系,台中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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