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請盯緊服貿「變相開放中國移民」條款

◎ 陳松筠

民進黨對於服貿協議終於提出三項明確訴求,包含提高中資來台投資門檻,要求中國將原限縮在福建、廣東等省份之開放項目放寬至全中國,雙方跨境服務項目比例應調整至一比一等。這些當然都是服貿協議中對台灣不利的條款,不過,還有其他重要應修改的條款,其中之一便是「自然人呈現」。

現行的協議規定中國籍人士可藉由跨國企業內部調動的方式進入台灣,每次可停留三年,並可申請展延,無次數及居留期間限制,形同變相開放中國移民。

全世界類似的協議沒有人做如此寬鬆的認定。像新加坡與中國簽訂的FTA,限制中資企業調動內部人員來新加坡,總居留期不得超過八年。甚至現行的「大陸地區專業人士來台從事專業活動許可辦法」,都將停留時間設下最多六年的上限,但服貿卻將之開放到無限展延,當然應加以限縮。

此外,為確保台灣就業市場不會受到過大衝擊,應規定中國籍人士來台適用《就業服務法》,需先申請工作證及規範最低薪資,提高技術適用門檻及限定特定行業與職務。修正《企業併購法》,保障未來中資併購台資企業時,勞工的工作權與集體協商權,杜絕企業以併購為由任意解僱員工。

釜底抽薪之計,還是儘速訂定《兩岸協議簽訂與監督條例》與《中資來台投資條例》,透過法律來規範兩岸間任何協議簽訂的程序與內容。

(作者為國會助理,台北市民)

出版業的危機

◎ 陳寧貴

服貿爭議,台灣出版業唯恐中國出版業入侵受害,這種不安,並非空穴來風。

例如中國出版業的破壞性行銷驚人,他們網路商開業售書優待期間,可以做到買一百元送一百元折價券,等於買書不用錢。又如他們的電子書售價可以低到實體書的兩折。台灣的出版業者認為,電子書價格若低於實體書的六折,實體書便難以生存,出版社也困難經營了。這也是台灣出版業者想將實體書進入電子書市場,卻一直猶豫不決的主因。若果中國出版業大軍壓境,台灣出版業者如何應戰?

雖然文化部在服貿出版相關業務上堅定表示,贊成開放印刷業與翻譯業,絕不會開放中國出版業進入台灣,但沸沸揚揚的消息早已暗中傳開,「中國企業恐已在台成立出版子公司」,因此要求文化部調查清楚。

中國出版業若入台,一方面打擊到原本就體質較薄弱的台灣出版社,更深層的是,台灣讀者的閱讀磁吸效應。雖說我們不該對自己的軟實力沒自信,然而在可能不平等的書籍價格戰中,台灣讀者勢必會面臨到對書籍較困難的抉擇。

(作者業商,新北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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