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霍夫曼的鴨 六種視角

◎ 許斐莉

鴨子的事吵了幾天,新聞處理已經失焦,基本上有幾點需要思考:

一、裝置藝術的本質是什麼?基本上應該是與當地地景地貌及人文相呼應或衝撞出火花的一種藝術呈現方式。國內有很多藝術工作者,可以去問問他們什麼是裝置藝術,而不是只繞著霍夫曼的鴨子大做文章。

二、承上,裝置藝術發展出來的延伸商業行為,應該玩到哪種程度,確實須由藝術家及策展單位,以及地方單位獲得一定共識,不管在哪兒展出,都一樣。

三、小鴨來台灣,周邊的商業行為一直存在,差別在於玩多大而已。在高雄,展場外也有許多攤販在賣各種版本的小鴨商品,但沒人敢大剌剌說自己是霍夫曼獨家授權,一旦牽涉到授權,就有法律責任,不得不慎。

四、小鴨是不是全人類共有的財產,恐怕得再仔細溯源;但小鴨商品沒如此大賣過,若不是霍夫曼,不會夯成這樣。霍夫曼的鴨長得就是跟浴缸鴨不一樣,而且人家是有版權的。所以,策展單位提出了獨家授權商品這回事,卻沒經過霍夫曼白紙黑字認可,是否為侵權行為,輿論自有公斷。

五、鴨子引來的風波,其實是裝置藝術與當地民眾互動後產生的結果,也可說是一種火花,一種在地文化的展現。霍夫曼既然可以接受桃園的埤塘展場在地樣貌,恐怕也得接受台灣人趕集式的一窩蜂狂買行為。不同的鴨在不同國家展出,本來就會有不一樣的效果與反應。這種文化衝擊,是霍夫曼需要理解的。

六、霍夫曼的鴨只能在有水的地方展出,這次挑了三個地方,正好能讓台灣人徹底反省,我們過去是如何對待我們的城市地貌,如何對待我們的港灣與海洋。高雄好歹成功整治了愛河部分河段,那亂七八糟了很久的基隆港呢?是否市府該在景觀維護上多用心?

二○一三年看見台灣,一個是齊柏林讓我們從高空看,另一個是霍夫曼帶我們看水與城市的關係。這兩個角度都在提醒台灣人:美感與文化是需要努力養成的;醜陋,起因於掠奪,是透過消費產生的掠奪行為。這樣的思考,應該比看霍夫曼生氣更有意義吧!(作者著有《虛空的聖者:達蘭莎拉訪聖記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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