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食安 政府機關沒把好關

◎ 程仁宏、楊美鈴

當食安問題持續延燒,受到國人高度重視時,又爆發日月光K7廠偷排有毒工業廢水案,此舉不僅危害河流生態,更造成農作物食安問題,依本人調查「國內農田土壤重金屬污染改善及防治情形」之調查報告,發現相關主管機關未善盡把關之責。

環保署自九十九年起辦理土壤污染關聯性分析,並請地方政府對「潛在污染責任人」進行後續求償,惟截至一○一年底止,該署代為支應十六個地方政府辦理污染善後所支應金額達五億二六二六萬餘元,然實際獲得求償金額僅九百餘萬元,此凸顯該署未能有效提升地方環保局向「潛在污染責任人」求償之專業能力;此外,該署亦未有效督促地方政府善盡水污染稽查、處分職責,致難以自源頭阻斷污染來源。

截至一○二年八月三十一日止,因土壤污染經公告之列管場址中,完全未進行改善者尚有一二九筆,其中南投縣四筆已列管十年,台南市亦有三十四筆列管五年,而彰化縣亦有九筆農地遭掩埋廢棄物,仍未研議具體清除處理計畫;此外,台中市、桃園縣、高雄市,亦有農地甫整治完竣,又因灌溉渠道水質未改善,再度使得農地重金屬含量超過管制標準,徒耗費改善人力及經費;以上種種,均顯示環保署對於地方政府改善土壤污染之督導不力與提供之專業協助不足,致使珍貴國土無法提供糧食生產。

農委會於六十七年公告「臺灣省農業灌溉用水水質標準」迄今已三十五年,惟該會未積極督促各農田水利會定期檢討圳路監視點之代表性,致截至一○○年,尚有五二一條圳路未設置水源水質之監視點,且遲至一○○年起始全面進行評估及調整;另對於各農田水利會灌溉用水水質監測業務之評比,重視不足,使得「水質監視」之評分僅占整體業務總評分之二.四%,顯然難以發揮獎懲功效。

食安問題環環相扣,如果農地受到重金屬污染,那麼所生產的農產品安全堪慮,因此呼籲環保署與農委會應攜手合作,善盡保護農地之責,除嚴查重罰外,對於遭污染農地也應該盡快整治,而事業也該善盡企業社會責任,避免污染農地,留給台灣後代子孫一片清淨國土。(作者皆為監察委員)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已經加好友了,謝謝
歡迎加入【自由評論網】
按個讚 心情好
已經按讚了,謝謝。

編輯精選

載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