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牛奶駭人 最該檢討的是衛福部

◎ 劉瑩

這幾天有兩個食安的爭議新聞,都是關於牛奶的。一個是警方還在調查中的女嬰奶粉摻鹽事件,一個是商業周刊的「牛奶駭人」封面專題報導。對此,跟上次烏龍下架公文一樣,衛福部又展現了驚人的「捍衛廠商權益」效率,兩天內馬上驗好還廠商清白,沒有什麼「沒建立標準」、「沒有檢體比較」的一堆理由,還直指這是「假報導」,命令報導的周刊「馬上」交出檢驗報告,展現食安連環爆一個多月來未曾看見的驚人效率。

可是,身為一個消費者跟母親,我們寧願衛福部把這股狠勁跟效率展現在查緝廠商上。而且商周的報導,有專業的學者(銘傳大學生技學系副教授)背書、有檢驗室的報告,不是「假報告」;反而是商周想找第二個檢測管道重複驗證時,接洽八家檢驗機構與大專院校均不願接單,甚至某實驗室主管還坦言:「如果驗出不該驗出的項目,實驗室或檢測的資格,有可能會被(政府)取消!」就查證而言,記者已經盡力了,也在報導內文中作了說明,該檢討的,應該是連檢驗都搞白色恐怖式管制的政府吧!

誠然,若真的是揭發有誤,廠商會有暫時的損失,但是,如果沒有人揭發,幼兒卻可能默默承受巨大而長久的健康損失。尤其女嬰奶粉摻鹽事件裡,很多人以事後諸葛的角度,責怪幫陳情母親開記者會的民代;可是,奶粉已送檢證實高鈉,一個嬰兒因高血鈉死亡也是事實,這件事在揭露上當然有急迫性,因為,如果是製程污染或千面人事件,第一時間示警,才能讓其他父母暫時避開潛在的巨大風險,甚至因此挽救一、兩條生命。這跟李慶安的舔耳案是不一樣的,舔耳案沒有急迫性,牽涉的是私人事件,不該幾乎沒有任何查證就急忙召開記者會。這家廠商或有三、五天的營業損失,但在幾天後也還它清白,還得到政府背書的保證跟知名度。重要的是,民眾知的權利與生命安全有時會跟廠商的利益發生短暫的衝突,請問政府,這時你到底站在哪邊?

(作者為醫師,台北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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