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北區英語演講比賽爭議:評審觀點

常紹如

今年教育部辦的國立高中暨台灣省立高級中學演講比賽北區賽事有家長投訴「少數參賽學生演講內容腥羶(如自慰、爸爸看A片、同性戀等)仍能獲獎,彷彿評審鼓勵公開討論情色,為教育做了最壞示範」。對於投訴家長的指控,身為評審之一,我想在此表達幾點想法也順便澄清幾件事。

今年的題目「Things I dare not say to my parents」的確給人耳目一新之感,因為與青少年個人生活息息相關,所以演講中往常常可以聽到參賽者內心深處的思維,而不再只是指導老師的代言人,針對此改變,我認為相當值得肯定與鼓勵。其次,此種區域性大型演講參賽人數動輒八九十人,若要脫穎而出,在內容上不落俗套、出奇制勝通常是不錯的做法,但前提必須是「切合題意」。對於此次比賽遭家長投訴的演講內容,身為比賽評審,我的考量不是該內容是否過於腥羶或聳動,而是「是否離題」、「是否自然(或刻意)」及「參賽者是否將該件事為何不能與父母分享的原因交代清楚」。針對這幾個較「大膽」的選題,在此次比賽題目如此制定的前提下其實並不令人意外,此時若參賽者能就該事為何無法與家長分享的前因後果講述清楚,態度健康正向,我不認為有何不妥。

對於家長針對評審的指控(「評審事後竟然稱讚這種公開私密性議題的行為是很不錯的表現」)及對比賽結果的指謫(「這些演講聳動演內容的參賽者竟然有多人得獎讓人傻眼」),我在此要鄭重澄清,賽後講評中我稱讚參賽者的是他們在公開場合與陌生人分享自己私密的勇氣,並無特別指出是何種私密或是稱讚少數特定參賽者,當然更沒有暗示參賽者內容須情色腥羶。再者,本賽事分「指定題」與「即席題」兩部分,各佔總分的40%與60%,而演講的評分標準又再細分為「內容」30%、「語言能力」30%、「表達技巧」30%及「儀態」10%,如果「演講聳動演內容的參賽者」最後確實獲獎,他們在即席題部分及其語言能力、表達技巧等分項上的表現定是可圈可點,也就是如果該些參賽者即席題部分表現失常、語言表達能力欠佳,想光靠指定題部分的「聳動內容」拉抬分數,相信終究無法獲得優勝。最後,投訴家長質疑此次演講結果是否代表評審「鼓勵情色演講比賽」?我想該家長過於緊張了,而其推論亦有「滑坡謬誤」之嫌,評審既未公開鼓勵情色腥煽內容,且日後比賽題目亦是未定之天,何來「鼓勵情色演講比賽」之有?

此次全國北區高中英語演講比賽讓我們很難得地聽到了當今高中生的想法,身為評審也是家長的我深深覺得,與其以有色眼光看待這些難以啟齒的秘密、質疑比賽結果或是憂心未來比賽走向,不如用心聆聽、了解、包容這些聲音,畢竟負載著這些沉重秘密的人不是別人,而是我們的小孩和學生!(作者為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英語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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