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黃色小鴨》看桃園縣府獻醜

◎ 鄧敏宏

桃園黃色小鴨「爆斃」,確實令人傷心。黃色小鴨是荷蘭藝術家霍夫曼所創作的大型展演藝術品。藝術表演的展現,經常要與「藏拙」或「獻醜」拉扯著,端看演出者所下的功夫、所做的準備,這次灌爆黃色小鴨的事件,著實是獻醜了。

兒童偶劇的專業表演者都知道,絕對不在觀看偶劇的孩子面前換裝,看見脫下雞頭、露出人臉的表演者,對大人來說或許不算甚麼,但對小孩來說,是幻想的破滅,這是大煞風景失誤。

在藝術表演中,技術人員的表現也是演出的一部分,例如在國樂團的演出過程中,穿著黑衣的技術人員,在換場時,摸黑將樂手的座椅和譜架在兩到三分鐘內擺放在正確的位置上,讓演出順勢流暢,這些技術人員的表現,也經過多次的排演,這都是舞台表演的一部分。這次灌爆黃色小鴨事件就是技術上的失誤,讓藝術表現大打折扣。

從舞台規劃的角度,黃色小鴨做為戶外演出,白天避不開電線遮面,晚上顯得形單影隻,相較於香港、高雄的燈火輝煌,萬聖夜裡成了桃園黃色鬼鴨,這是舞台規劃上的失誤。

關於黃色小鴨「爆斃」,當然可以當作趣聞一則,一笑置之。但嚴格來看,它反映了主辦者對於藝術演出的態度,是否嚴謹地看待黃色小鴨的展演,並且表現出創作者的核心精神,或者黃色小鴨只不過是一個商業活動,讓消費者拍照打卡,讓販售者擺攤叫賣,大賺一筆而已,政府的文化事務主管,企圖透過黃色小鴨帶給民眾甚麼文化美感或人文底蘊,實在看不太到。

(作者為宜蘭社區大學「來演一齣戲」社團講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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