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私校淪為董事會私囊

◎ 顏嘉辰

台南市崑山中學長期以來將教師薪資比照公立中學打八五折,今年又以招生不佳為由將薪資再打七五折。該校核報教育部之會計年度資料,並無虧損情事,與鄰近私立學校相比亦無招生不佳事實。何以片面將教師薪資一再打折?這要從教育部修「私校法」說起。

「私校法」本鼓勵私人興學精神而立,在公益本質架構下賦與私校董事會絕大權力,各私校依法人捐助章程為權力運作基礎,因此董事會中由勞方推舉的公益董事扮演防腐的角色。但自二○○七年教育部修法讓專任董事成為有給職,且支領出席費與交通費的總額上限比例不斷提高,又放任董事名額從七至廿一人皆可,未設限制,多所私校董事皆為七人,實易為特定人士所掌握。雖私校法第十九條明訂:「學校主管機關之獎勵、補助總額達學校法人前一年度歲入總額二十五%以上或總額達新台幣一億元以上者,法人主管機關得加派社會公正人士一人充任該學校法人公益監察人。」但教育部卻自廢武功,發函解釋「補助學費不得計算為補助學校總額,而無加派公益監察人之必要」。以至現有之監察人皆受董事決議聘請,已失去應有之功能,自此加速私校遭掏空速度。

各私校董事會其實已提早合法掏空學校,以私校董事會若僅有七人,其中四人開會即過半;兩人決議即為有效,只要董事長加一席親信董事幾可決定一切。多所私校的勞方教職員工被以少子化為藉口減薪,但資方董事會卻能以專任及設校務發展中心、實習餐廳、補習班等方式安插家族人馬坐領高薪!無視於學校第一線教師的合理待遇,「如果這不是剝削勞工,那什麼才是?」少子化的結構性問題即將衝擊高中職與大專院校,教育部勿再放任不作為,派會計查帳僅是治標,透過修法在董事會設公益董事、公益監察人及落實校務會議機制才是治本。

(作者為台南市教育產業工會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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