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俊賢
立委批評彰化縣政府利用重陽節敬老的名義,大肆採購休閒杖送給縣內老人,但三家參與投標的公司有兩家的地址相同,有「圖利」廠商之嫌,縣府則回應「採購皆依法執行」。
其實「重陽敬老禮」幾乎年年都有縣市被檢舉或批評,不是採購有問題,就是送些既不實用又棄之可惜的「雞肋禮品」。所以有老人的家庭,都存放不少過去的敬老禮品,不曾用過也不會用到,但又捨不得丟掉的「全新垃圾」。
重陽敬老禮的贈送,不妨學學台東「發現金」最實惠,含括縣府六百元、市公所三百元,合計九百元。有的里長挨家挨戶親自送達,有的是通知日期到里辦公室統一發放,老人家拿到紅包都心存感恩的笑嘻嘻,雖然只是小金額,卻可發揮大用途。
重陽敬老贈送「小禮品」,受惠最大的是禮品供應商可以大賺一筆,至於受禮老人對禮品「誇讚的少,嫌棄的多」,因為不適用。如果改發現金,對老人及地方商家都不無小補,而且於規定時限內未領取者禮金將繳回公庫,一點都不浪費,發放單位也不會有「存貨」的苦惱,一舉數得。
(作者為退休教師,台東縣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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