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不信任案未過就等於通過信任案? 政治學騙子

◎ 王思為

不信任案未過就等於通過信任案?這種見了鬼的扭曲解讀,如果是出於所謂政治學者出身的江宜樺,那真的是太有才了!

法國第五共和憲法第四十九條規定:總理經內閣會議審議後,得向國民議會提出施政計畫或政策方針的信任案,或者是對於內閣所提出的預算案抑或社會保險財政法案進行信任投票。國民議會也可以由十分之一的議員連署提出不信任案,並在四十八小時之內進行投票。在同會期之內一位國民議會議員不得連署超過三個倒閣案。

信任案是採相對多數的門檻,只要不贊成信任案的票多於支持信任案的票數,內閣就應該辭職下台;然而不信任案過關的門檻,則需要超過國民議會議員總數二分之一支持才算過關。由此可見,信任案是政府向國民議會尋求支持,不信任案則是國民議會反對黨向政府下戰帖;信任案與不信任案在法國第五共和憲法中,是兩種截然不同的憲政設計,提案性質亦大相逕庭,只有滿腦騙意的騙子黨,才會將不信任案未通過妄自解讀就等於信任案過關。

再者,倒閣本來就是民主政治的正常針砭管道。君不見法國一九五八年第五共和成立迄今信任與不信任案共提出超過五十件,其中不信任案逾半,法國也從未因此而導致「政局不穩」。畢竟政府掌握國會多數,倒閣案要通過的機會原本就微乎其微,法國也唯有一九六二年那一次的倒閣曾經成功,促使龐畢度政府辭職下台,不過戴高樂總統隨後宣布解散國會重選,因而取得新的國會民意。換句話說,不信任案提出的目的本就不在推翻政府,而是要求與政府進行公開的政策辯論,尋求廣大民意的支持、對政府施壓,並要求總統表態,但政府的正當性絕不會因為倒閣案未通過而提升。

當總統親上火線、清算立法院長的九月狂鬥都沒有所謂的「政局不穩」了,藍營遇到民主防腐劑的倒閣提案卻高喊政局動盪,就好像一個人七孔流血時不過皺皺眉,被蚊子叮咬時反倒大喊救命,對此我們也只能搖首無言了。

(作者為法國巴黎第五大學政治學博士、台灣智庫諮詢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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