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電影不能這樣放

◎ 江秉憲

前幾天,文化部長龍應台允諾甫得到威尼斯影展評審團大獎的導演蔡明亮,協助新片在台灣的美術館進行映演,「協調文化部下屬的所有博物館美術館,跟電影放映的一種結合,這是馬上可以做,這是很容易做到的事情。」龍應台如是說。

這個承諾讓人疑惑。當代美術館(或博物館,以下泛指)的展覽,重視其作品「策展」的整體概念,每一間美術館都擁有自己的策展方向與展覽主軸,挑選的展品也會有所不同。若美術館可在文化部的「協調」之下,展覽任何一件指定的作品,台灣美術館的藝術主體性便受到挑戰。

當一位電影導演向文化部長反映「其電影不適合院線上映,較適合在美術館以展覽形式演出」,文化部做為管轄電影事業的職責單位,文化部長該檢討的是藝術取向的電影何以在台灣戲院總是面臨上映困難的窘境,該思索的是映演機制下如何保護這類創作取向的電影。若此例一開,之後哪部電影可進美術館、哪部電影不能,勢必會延伸出相關爭議。

此外,台灣任何一家美術館皆沒有專業的電影映演設備,若文化部真要推動美術館映演電影、並將電影視為典藏藝術的一部分,若有完整的策展思維,筆者樂觀其成,但前提是先將放映設備專業化吧。

(作者為藝術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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