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姜皇池/政府應立即在ICAO澄清

姜皇池提供姜皇池提供

姜皇池/台灣大學法律學院國際法教授

國際組織之參與,個案固不盡同,但若有先例可循,通常依循先例,因而就聯合國專門機構而言,既有「世界衛生組織大會」(WHA)先例,若臺灣參與類似專門機構,理應依WHA先例。因此ICAO參與應以觀察員地位參與,竟貶為「受邀專家」;可在會場發言,卻橫遭剝奪;掛在胸口與座位名牌先例為「中華台北」,卻改為「中國的台北民航局」(Chinese Taipei CAA),如此條件,彷如羞辱,實應嚴拒,豈可接受?

民航局長進退失據

縱國際局勢,瞬息萬變,ICAO參與案箭在弦上,不得不「忍辱負重」!?倘如此盤算,則與會之際亦應當有所作為,然台灣代表「民航局長」不僅兩度致函理事會主席「岡薩雷茲」,暢言「誠摰感謝之意」;一至會場,再次表示:「感動得快哭」!不寧如是,又與中國代表「民航總局副總局長」熱絡寒暄,欣喜莫名?如此舉止與發言,無異是再向國際社會成員傳達我國「欣然接受」此一由中國代為主導之安排?進退失據,令人驚訝。

無庸諱言,若從國際組織法制分析,不論是WHA或ICAO,目前臺灣之參與模式,皆無絲毫法律制度上之保障,「趙孟貴之,趙孟賤之」,未來能否再與會,以何種條件與會,全由北京掌控。

何以如是?孰令致之?病根無寧種於二○○九年之WHA參與,當時放棄十餘年經營與努力,對外交生存空間問題,尋求中國「善意」,實已自我放入中國所設定的鳥籠中,讓中國有操作空間,處處受制,如今越陷越深。對目前參與模式,國人實不要有任何幻想,因此種參與僅讓臺灣像是中國寵物狗,隨中國意志決定參與模式與內容,且僅能由中國牽著入場,淪為讓中國宣傳之工具,言之心傷。

事實上,臺灣國際處境特殊,參與任何國際組織艱辛異常,無速成之方,國人應要有持久戰心理,不應奢望外交事務立竿見影,既要如鴨子划水,又要有愚公移山之堅持。然事已至此,應如何因應?

致力爭取聯大觀察員

首先,必須找機會向國際社會成員傳達我國並非中國附屬,特別是ICAO參與尚未結束,應考慮由邦交國澄清臺灣之參與是所有國家討論之結果,但臺灣並不滿意此種結果,未來臺灣仍將尋求作為ICAO觀察員,希望各國支持等等。或許此將有些突兀,但若毫不發言,僅是進一步坐實主席所言臺灣出席是完全依據中國建議,法律上此種不作為恐將構成默認,未來將日益艱難。

第二、若期待對聯合國專門機構能夠有完整且尊嚴之參與,必須另起爐灶,而其核心應為聯合國大會,法律上若成為聯合國大會觀察員,則將自動成為專門機構或聯合國所主辦會議之觀察員,努力成為聯合國大會觀察員,始是有關聯合國相關國際組織參與之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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