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犧牲老王 服務老共

◎ 沈建德

王金平假處分獲准,馬「滅王計畫」暫時受挫,但鍘王之後,簽署服貿的林中森立飛中國與陳德銘見面,凸顯服貿是主因,該協議的三文件通通有問題,說明了一切。

一、「海峽兩岸服務貿易協議」全文用了八次中國用語「訊息」,例如「補貼訊息」、「機密訊息」、「申請的訊息」、「經營的訊息」,它們是指什麼?又協議第二十二條規定,「本協議的附件構成本協議的一部分」,可是「附件一」亂七八糟。

二、「附件一 服務貿易特定承諾表」分為「非金融」和「金融服務部門的開放承諾」。前者表列最後一項是「十二、其他」,故應有十二大項,但只有十大項,缺了第五和第七大項;而在這十大項之中,也大多表列不完全。例如第一大項「商業服務業」之下,沒有A項,直接跳到B項「電腦及其相關服務業」;在B項之後應該是C項,可是表上沒有C項也沒有D項,直接跳到「E未附操作員之租賃服務業」。

而在E項之下有b航空器租賃、c自用小客車租賃、d其他機器與設備租賃等三小項,卻找不到a項。表中只有第三大項「營造及相關工程服務業」及第十二大項「其他」沒有這種問題,其餘八大項都讓人看得直搖頭,哪有這種文書。

附件一在「金融」方面的開放承諾有︰在台設有分行的中國銀行符合條件者,可申請增設分行、中國的銀聯公司得申請來台設分支機構等。事涉國安竟貿然開放,馬之居心何在?

三、「附件二 關於服務提供者的具體規定」,規定中國入台駐台人員的資格,但資格證明卻是由中國發給,為了滲透台灣,造假是必然的。雖然「附件一」規定,為商務進入台灣停留期間不得超過三個月,但跨國企業人員,包括中國公司的董事、總經理、分公司經理或經董事會授權得代表公司的部門負責人入台可停留三年,到期申請展延次數無限制。比起用來台觀光能停留的時間長多了,木馬可從容屠城。

(作者為前中興大學企管系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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