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黃世銘公然踐踏憲政民主

◎ 張錦俊

憲法第四十四條之條文,如同憲法第五十三條:「行政院為最高行政機關」之規定一樣,都是我國原先內閣制憲法中所具有的條文。因此,總統若要中立地調解五院爭議,便須同時認知到行政院長為最高行政首長之憲法條文精神。

最高行政機關既然為行政院,特偵組理當向行政院長提出行政調查報告,怎會改向總統報告?顯然特偵組刻意選擇性解釋憲法,並甘於淪為總統的政治打手。

況且,特偵組將國會議長關說但無違法事證的監聽紀錄向總統報告,竟然不認為會挑起立法行政爭議,反而認為可讓總統召集各院院長解決爭議,這邏輯令人匪夷所思。

憲法之所以限制行政、立法、司法等中央機關之權限,最終目的是在於藉由限制中央機關權限以保障人權,特偵組在向總統報告無違法事證的監聽紀錄時,應認知到這是否會造成行政濫權而變相箝制立法權限、踐踏人權。

特偵組以維護司法獨立之名,試圖以行政權來箝制已被剝奪調查彈劾等權力的立法院,試想,當行政權持續膨脹時,司法獨立如何確保?當總統可以掌控立院決策以推行政策意志時,民主過程中的少數意見及基本人權如何被確保?這才是更大的憲政危機所在。

(作者現任政策研究員,台北市民)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已經加好友了,謝謝
歡迎加入【自由評論網】
按個讚 心情好
已經按讚了,謝謝。

編輯精選

載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