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記錯了,2012年2月16日才對!

◎ 陳安文

馬總統大動作召開記者會痛批王院長「關說」案嚴重侵犯司法獨立,是台灣民主政治法治發展最恥辱的一天;還說如果這不是關說,那什麼才是關說?

總統振振有辭,口口聲聲捍衛司法獨立和程序正義,但多次對司法個案的評論,看在民眾眼裡,幾乎等於公然關說和干預。對中科三、四期被裁定停工案,指出「法官可為更大公共利益而不撤銷違法的行政處分」;對阿扁前總統二次金改案一審判無罪,指出「法官做出違背民眾合理期待的判決,他不會漠視民眾的失望與憤怒」;最近洪仲丘案,公開表示:「我管定了!」還有宇昌案等等,罄竹難書。

去年二月十六日,時任最高法院院長楊仁壽在卸任交接典禮上,重砲抨擊馬總統「侵犯審判權」,干預司法審判獨立,獲得在場法官熱烈掌聲回響。請問:說一套、做一套、理不直、氣不壯的馬總統,還有什麼資格和立場批評關說?

(作者為公務員,新北市民)

該罵的不罵

◎ 蔡友言

國民黨籍某市長不但關說,依監察院公布的調查報告,他斥責派出所所長:「你沒有講話的餘地,你沒有權利講…」還直指承辦女警(不接受關說)說:「妳就趕快請調,不要在本市,我就針對妳。」民眾厭惡關說文化,更恨權貴仗勢相逼。「赤裸裸」的關說,誇張、醜陋的行徑,已經查明屬實,馬總統痛批了嗎?

王院長尚未返國,涉案人等都未被約談、也未承認犯行,馬總統就拍板定案「關說」,還下了定論:侵犯司法獨立最嚴重的一件事、台灣民主法治最恥辱的一天。司法程序未完成,就能定罪?未審先判,徒惹爭議。(作者為國小教師,新北市民)

公職第一線看法

◎ 葉昱呈

筆者謹就服務於公部門的經驗,將長官、民意代表「關說」與「關心」定義如下:

一、關說:民代利用其職權,以「脅迫」之姿態要求公務員放水,且態度咄咄逼人,非達到目的,絕不善罷干休。

二、關心:民代只是替請託人傳達訊息,並請公務員在合法的範圍內盡量幫忙,尋求其他解決途徑。此外,亦有民代為了向請託人「展現實力」,故意吹噓是其「關說」的功勞,事實上,案件原本就沒問題,即使沒有民代出面,也能順利通過。

特偵組公布的監聽譯文證據相當薄弱,馬總統卻直指王金平院長「關說」,試問以如此粗糙的手段,來羅織王之罪名,又如何期待司法能公平、公正地保障人民權益?

(作者為公務員,屏東縣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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