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登陸投資上限有必要檢討鬆綁嗎?

政策搖擺不定一直是民進黨政權的特徵。元旦文告陳總統才闡明了「積極管理」的必要性,誓言未來的內閣需認同此政策貫徹執行。可是言猶在耳,蘇內閣就「務實」地開放了封測、面板廠登陸。據報,內閣還正在計畫乘勝追擊,放寬登陸投資四十%上限,並開放銀行前進中國。更荒誕的是,據說副閣揆還希望泛藍立委提案鬆綁企業登陸四十%的限制,看來扁政府又擺回至以台商及中國為中心的治國方式了。

登陸投資上限真的有檢討的必要嗎?在進入本題之前,請大家先認清下列事實:

第一,「登陸」的「陸」指的是中國,中國是世界上唯一具併吞台灣野心的國家,不是友邦。

第二,政府四十%投資上限只適用於中國,企業對其他國家之投資毫無限制,完全自由。現在,台灣已列為亞洲千萬以上人口國家最為自由的經濟體,經濟自由度排名還比日本、南韓為高。

第三,中國甫於一年前的三月十四日通過「反分裂國家法」,將侵略台灣明文化。

是以,我們討論「登陸投資上限有無必要檢討」時,必須要有上述「中國是虎視眈眈,正伺機要以軍事侵略我國」的認識。

那麼我國廠商「登陸投資」的現況又怎樣呢?是不是登陸投資太少,必須鬆綁?事實是:

一、我國已是對中國投資家數、金額均最多的國家。美國一研究報告甚至斷定台資約佔各國對中國投資總金額的一半,即約二千八百億美元。次多的日本、美國均僅以幾百億美元計。

二、若從各國投資中國金額對各該國GDP之比來觀察,我國已達GDP之四%至五%間,美國僅及萬分之三,日本約萬分之五。換言之,我國對中國之投資熱度為美國之一百四十倍,日本之八十倍,已熱到國內投資受到排擠,國內經濟活動受到壓抑的程度。

現況如此,現在留給國人、專家、官員判斷的是,台灣是不是還要依廠商之要求鬆綁,增加其對敵國中國之投資?

台商說,就是因為有四十%之限制,所以企業在中國賺的錢都不願回流。這是詭辯者慣用的轉移焦點法。請大家不要被催眠,我們現在討論的是「出去投資」過多的問題,與有無回流無關。企業若真的想增加對中國之投資,何不增資提高資本,只要資本規模加大,該廠商四十%上限問題根本不是問題,這與「銀行資本適足率必須維持八%以上」之要求是一樣的,若想要再增業務(放款),銀行所應做的就是增資,而不是要求放寬銀行資本適足率八%的規範。

統媒又說,管制是無效的,越管廠商越外移。但經驗已告訴了我們,「有效管理」絕對有效。二○○二年政府開放晶圓廠登陸時限定三家,並附加十二吋廠量產等登陸條件,這是活生生的「有效管理」經驗,也是當今台灣晶圓產業仍然屹立持續獲利的主要因素,若無當時的有效管理,世界的晶圓產業龍頭早已是中國,台灣經濟成長率之保三或保四亦將有困難。

風險管理是企業經營的ABC,但因利令智昏,所以需要政府管制。銀行法對國銀之資產配置設有不少規範,如對每一個別企業的授信不得超過其銀行淨值的十五%(擔保),商業銀行轉投資比率同樣亦不可超過實收資本總額四十%。對國內尚且如此,何況對想併吞我國的國家?難道政府有兩套標準,對中國台商特別寬厚?

奉勸蘇內閣,治國要有遠見,若政府真的想把台灣定位為獨立的主權國家,則請以國安為重,千萬不要再讓中國「以商逼政」的計謀得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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