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台南市政府來函

針對昨日陳致曉先生「如果我是台南市長」一文(以下「陳文」),其中對台南鐵路地下化案相關描述之不實或誤解之處,台南市政府謹此澄清:

一、各城市鐵路地下化的工法與路線,因環境與條件差別而不同,絕非如陳文所說的全球一致。本案在中央規劃多年,過程中曾評估各種方案,台南鐵路地下化工程由於兩側鄰近民房缺乏腹地,無法使用「潛盾工法」,自救會也在工程技術論壇時放棄該法的堅持,市府為顧及拆遷面積最少、拆遷戶最少、火車行駛安全等考量,採取行政院東側置永久軌的工法版本,負責施工的鐵工局與本府皆曾多次對外說明。

二、在市府強烈反對下,中央已同意本案不適用「跨域加值計畫」,因此陳文所說「經建會將本案訂為以土地利益補償軌道建設的示範例」的情形並不存在。

三、本案預定徵收的私人土地僅有狹長地帶的2.9公頃,徵收土地全為工程所需,且未來全數作為公共設施用地供全民使用,具有必要性與公益性,絕沒有陳文所稱「騰空鐵路土地以利開發」的作法,且本案並非如大埔案徵收作為商業區與住宅區的開發,沒有「土地重分配」的情況,更無從有「數百億」的獲利,亦與彌補台鐵虧損完全無關。

四、另關於陳文所指控「用工程來滋養地方派系之檯面下利益」,若有事證,歡迎提供檢調單位查辦,若沒有任何事證,則是純粹抹黑污衊的手段,我們相信這不是溝通應該採取的方式。

五、有關本案相關之公民或團體陳情案件,台南市政府都市計畫審議委員會專案小組委員已於5月1日、2日,邀請168位陳情人列席說明意見,會後亦持續接受相關陳情,利害關係人意見已充分表達並彙整計317件,絕非黑箱作業。另都審會專案小組處理本案時,由於考量陳情者眾,並為尊重每一位陳情人之發言權利,給予每位陳情人同等之發言時間;惟現場若陳情人希望合併陳述,本府依人數給予10至15分鐘不等之發言彈性,並視委員有無需再向陳情人詢問或確認,再給予陳情人適當之回應時間,因此並無自救會所稱「限制每戶三分鐘發言,且搪塞虛答」之情事。

六、本府處理本案一向資訊公開、程序透明。包括去年8月都發局為都市計畫修正召開地方說明會,以及應自救會要求召開的工程技術論壇,都以公開形式進行。賴市長亦曾親自與自救會代表溝通所提方案,交換意見。今年3月做成決策的評估意見,包含工程技術、交通影響、都市縫合三方面評估,也都完整公布於市府網站,歡迎各界檢視。

七、賴市長在擔任立委期間、本案尚未定案前,即極力爭取此項台南市民已期待超過二十年的重大建設案,其主張鐵工局推動本案應該在拆遷範圍最小的原則下進行,並應盡全力彌補拆遷戶的權益,其態度與現在並無二致。在擔任市長後,經過專業評估的程序,確認行政院核定版為拆遷戶數最少、且最能兼顧安全與工期的版本,因此基於照顧市民,盡市府的能力,積極規劃照顧住宅方案,希望藉由這項史無前例的做法,讓拆遷戶早日安居,並繼續維繫社區情感,同時分享工程帶來的便利環境。

八、針對自救會本日提出十二年國教議題等已有聽證程序的前例可循,要求本府舉行聽證會,經查本國法律與土地徵收相關者,為土地徵收條例第十條所規定之特定農業區經行政院核定為重大建設須辦理徵收者,若有爭議應舉行聽證,本案對應其法定要件實屬態樣不符,舉行聽證並無法律依據;惟為使本案推動充分落實資訊公開,本府於二月之鐵路地下化工程論壇上,透過議程安排使雙方有公平的時間發表方案、陳述意見,再由第三方公正人進行公正評論,實可允為聽證精神的實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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