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藝術換容積獎勵? 反對!

◎ 黃瑞茂、吳介祥

近日新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通過了一個辦法,浮洲地區的建案只要設置公共藝術,即可享受最高五%的容積獎勵。新北市政府城鄉局甚至發言︰「當地有國立台灣藝術大學,容積獎勵方案可增加藝術空間,也能資助藝術家。」

城鄉局計畫審議科長邱信智已經公開為建商打算盤:「以浮洲基地面積一千坪的住宅區為例,三○○%的容積率可蓋三千坪樓地板面積,五%公共藝術容積獎勵約一五○坪,以新成屋市價每坪四十萬元計算,容積獎勵的價值約六千萬元。」開發商花費幾百萬設置公共藝術,就可以換取數千萬的售屋利潤,以「資助藝術家為名」氾濫使用容積獎勵,造成都市空間的擠壓和生活品質的下降!試問新北市或全國公共藝術審議專家,這個都市品質的責任,「藝術」擔得起嗎?

此例一開,未來任何地區都可能如此擴充容積率。我們嚴正呼籲新北市政府,不要任意濫用任何容積獎勵的制度來提高居住密度,而傷害居住的都市環境品質!更嚴厲要求新北市政府,放棄綁架藝術創作而圖利建商的行徑!

(作者分別為淡江大學建築系主任、彰化師範大學美術系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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