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抗議權 著作權

◎ 陳秉訓

白衫軍在八月三日聚集凱達格蘭大道,為洪下士送行,有醫師將歌劇「悲慘世界」的「Do You Hear the People Sing ?」歌曲改編為台語版「你敢有聽著咱的歌」,並製作成教唱影片在網路流傳。沒想到,在八月十八日「把國家還給人民 818拆政府」抗議活動前夕,聲稱有「Do You Hear the People Sing ?」歌曲版權的華納國際公司,竟開始對社會團體主張著作權侵害。

對此,筆者身為智慧財產權法研究者,要問華納:你們「聽不到台灣人民的歌」嗎?而根本的問題是,華納公司根本無法主張著作權。出版「悲慘世界」歌劇或電影原聲帶的CD或DVD等商品,或許是華納公司,但華納公司的權利應僅限制在CD或DVD內的「錄音著作」。至於歌曲本身的「音樂著作」,筆者認為,按照音樂產業一般的常理,應屬於原作詞或作曲人。根據報導,華納公司似乎沒有出示原作詞或作曲人的專屬授權同意書或代理訴訟同意書,因此筆者實在懷疑華納公司的權利有效性。

此外,儘管華納公司有著作權,但著作權法有所謂「合理使用」之規範,即在一定條件下,儘管著作權人不同意,行為人仍可利用其著作。針對社會抗議活動這樣高度公益性質的「利用」,筆者認為,在現行著作權法的原理和實務下,華納公司不可能在法院對社會團體主張著作權。但,華納公司這樣的行為,卻可能讓馬政府有藉口透過著作權的執法來打擊抗議活動。著作權法有刑事責任,只要華納公司到檢察署提出告訴,馬政府就有正當性,以打擊盜版為名義來修理社會團體。

因此,筆者呼籲華納公司,最好的選擇是公開宣布不追究「你敢有聽著咱的歌」的侵權問題。否則,我們就發動抵制華納公司的所有內容產品。(作者為台北科大智財所助理教授)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已經加好友了,謝謝
歡迎加入【自由評論網】
按個讚 心情好
已經按讚了,謝謝。

編輯精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