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黃瑞培
國道計程收費傳將拍板,邇來民眾卻不斷質疑:「計程收費後,為何中長途反而變貴?」咸認為「高速公路應以長途用路人優先,豈可淪為地方替代道路」;交通部則是把中長途收費偏高歸咎於「橫向國道不收費」及「免費里程」等設計。
其實,交通部國道計程收費方案的費率偏高,來自於「試算基礎」計算公式引用數據失真的結果!該費率以「近五年平均通行費收入」為分子、「可收費總延車公里」為分母,後者係以各收費站的車輛偵測器的偵測值為準,並扣除國道客運、暫停收費、國道移轉地方道路交通量計算。
眾所皆知,母數愈小,費率就愈高。上述公式的母數,非但徹頭徹尾地將不經過收費站的短程車輛省略不計,還東折西扣,進而得到「二六八億車公里」的數據!當母數明顯低估,而分子數值又固定(二二○億元),難怪各方案出現高達每公里○.九到一.三元的費率!
交通部實應徹底檢討,現正規劃的國道計程收費試算基礎是否合理?否則貿然實施,恐怕又是一場民怨浩劫!
(作者為高階醫管師,台南市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