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蔡易餘
沒錯,因為仲丘,一九八五的公民們像火車輾過般,廢了殘害台灣人民六十年的軍事審判法,這法案應該稱為「洪仲丘法案」。
威權的陰影沒有就此退散,包括郝柏村等軍頭以司法「刑責太低、效率不彰」為由企圖最後抵擋,但我們得強調,郝杯杯您莫再自欺欺人了!這次修法廢除是非戰時的軍事審判法,並非陸海空軍刑法,程序法沒有刑責輕重的問題;至於效率問題,因軍人都在營區內,幾可隨傳隨到,少了寄送傳票傳喚待審等瑣碎問題,如此,普通法院當也可以達到相同效率。而且,這次洪仲丘案效率不彰,不正是因曹金生檢察長領導的偵查小組,案發拖延十四天才發動偵查,所有證據一一辦到滅證兼串供!
接下來有五個月的過渡時間,我們除要求司法院趕快向同有此過渡期的德、法、日學習外,更希望所有立委們不分藍綠,力阻曹金生等軍法官、軍事檢察官平行轉進司法系統,才能確保修法成果。軍人欲進入司法系統,只能:
一、與一般大學法律系考生公平競爭,透過一般司法官考試進入。(絕不能加任何分數)
二、直接歸建軍方,因為大法官釋字第七○四號解釋說,軍法官與軍事檢察官本質還是軍人。(當初七○四號解釋可是令所有法律人氣炸的保守解釋,想不到如今變成這些軍法官的緊箍咒)
雖然這些改變之快,我們始料未及,但慶幸的是,台灣民主將更大步前行了! (作者為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