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旌忠狀」三不對 羞辱洪家

◎ 林弘展

趕在萬人上凱道及洪仲丘告別式前夕,軍方突然送來洪仲丘「旌忠狀」、「陸軍陸光乙種獎章」與追晉「中士」。軍方「派不對的人、送不對的廢物、升不對的階級」形同在羞辱洪家,行為實在太離譜了!

在「派不對的人」方面:「旌忠狀」如果真的尊重死者,都是由總統親頒。但這一次,竟然是由造成洪仲丘致死案的失職將領—陸軍六軍團指揮官陳泉官中將(因洪案被記過一次)帶去給洪家,甚至陳泉官竟然是穿著便服去。連送「旌忠狀」都叫與洪案有關的失職將領帶去,代表送「旌忠狀」的人,竟然連軍服都不敢穿,如此隨便,收下此狀有何意義?

在「送不對的廢物」方面:先不提洪仲丘未符頒授「旌忠狀」標準,需要此狀者是以:為了能符合安葬國軍示範公墓、及入祀忠靈殿資格才會需要此狀。但之前洪家連入祀忠烈祠都不要了,「旌忠狀」對洪家有何用?況且,洪仲丘是被軍人集體虐死的,人家早已找好墓位,怎可能會去安葬在軍人公墓,連死後都要讓他被軍人欺負嗎?

此外,與「旌忠狀」搭配的若是要呈現哀榮誠意者,還有一張「褒揚令」,這張「褒揚令」才是寫滿受頒者各種功績的重要文書。但馬英九不敢頒「褒揚令」給洪家,因為馬英九不敢白紙黑字寫出洪仲丘是如何冤死、被軍中虐死的事實,所以只敢頒「旌忠狀」,不敢頒「褒揚令」。連這種都只會做半套!這不是送一個毫無價值的廢物給洪仲丘是什麼!

在頒予「陸軍陸光乙種獎章」方面,對不起,這種獎章在網路拍賣不到三百元,根本也沒人要。

在「升不對的階級」方面:洪仲丘是義務役下士,現在在部隊裡,義務役士官只能升到下士,部隊看到中士以上的階級,一看就知道是志願役的士官。洪仲丘生前就是被志願役士官這個族群集體虐死的,在他死後升他這個晉階到志願役士官之類的「中士」階級,好像在羞辱洪仲丘跟這些虐死他的志願役士官是「一丘之貉」!

連人被軍方虐死後都不放過羞辱他,軍方會不會太過分了?(作者為資深軍事新聞記者、台灣大學政治所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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