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軍高檢愧對偵結兩字

◎ 陳偉忠

軍事檢察機關針對義務役士官洪仲丘枉死案偵查終結,並召開記者會說明原委,筆者認為有關內容頗有商榷之處。

首先是移送禁閉動機,長官若真交付值星任務而不從,實已犯陸海空軍刑法抗命罪,洪仲丘退伍在即,何須自毀前程?至若洪仲丘在營行徑真引起眾多人不滿,何以枉死後,其退伍袍澤不惜親上媒體揭發真相!而媒體報導,洪仲丘不滿范佐憲虛報收據及盜賣軍品才是移送禁閉動機,軍檢報告中卻未置一詞,豈不有愧偵結二字?

其次,禁閉室所屬的二六九旅,相關軍官責任只侷限在憲兵官郭毓龍,而郭毓龍是因為洪仲丘移送禁閉,未經二六九旅權責長官批准,即同意移送執行禁閉(悔過)之行為。然而,洪仲丘之所以得以進入禁閉室,不正是由兩個旅的副旅長何江忠與黃天任相互喬出來的;而黃天任身為禁閉室的權責長官,當禁閉室喬出空位,郭毓隆豈能不知洪仲丘正是黃天任的「貴客」,洪仲丘先行入室程序補辦,本就是潛規則。何以郭毓龍有事?而黃天任無責?

最後,軍檢報告「陳毅勳對洪仲丘之死亡結果顯有預見可能」,而將虐死之責加諸於陳毅勳身上,此對陳毅勳與其家屬是否太過沉重?

禁閉室內閉監系統完善,相關操課情形,旅戰情官透過監視畫面更可一覽無遺,當洪仲丘在長達六天的操練中,戰情官本可透過畫面,對不應操課而操課,以及幾近凌虐的訓練,適時予以制止或報告。然而卻都怠忽職守,縱容加上包庇,才讓悲劇難以挽回!

而禁閉室的十名管理人員,皆為俗稱「黑牌」未受過專業訓練的人員,未經輔導與學習怎能有醫護常識?又怎能對洪仲丘死亡結果顯可預見?如今,違規任用者無事,而自認盡職者卻須負虐死刑責?所以,軍檢機關對洪仲丘枉死案偵查終結起訴十八人,筆者卻認為難慰死者與家屬,更難符合社會所期待的公平與正義!(作者為前國安局特勤組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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