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劉一德
金恒煒先生「台聯開鍘 鍘了自己?」,指此事為「殘喘小黨」的內部權力鬥爭,實則不是。這一次,林委員在未告知主席與秘書長的情況下,擅簽「顏清標條款」,外界一片撻伐,台聯只是珍惜一一七萬八千位選民的付託,不得不祭出黨紀吧!
去年六月,主席召三位委員討論此事,本無預設立場,才有最後採納許忠信委員建議—不簽。這一反對立場,一年來完全沒變。《新新聞》引用惡意中傷之「送錢—退錢」說,台聯上下已決定告到底,請別再引用這一鬼扯。
上上會期是去年上半年的事,那時如果黨中央有下令委員們簽字,為什麼三位立委都沒簽字?這次如果林世嘉不是擅自簽字,那其他兩位立委為什麼都沒有親自簽字?
筆者不解的是,六月初「會計法四黨秘密協商」一事,不是簽字者都被清議罵到臭頭嗎?兩大黨魁都出來道歉?四黨黨鞭都成了壞蛋?怎麼才過沒幾天,照社會清議走的台聯,堅守高標準的台聯,黨紀開鍘犯錯者的台聯,反而變成被罵的對象呢?是非到底在哪?
(作者現任台聯黨副秘書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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