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釘子戶或正義使者?

本文要來談一個老掉牙的問題:台新金向彰銀求婚八年未遂奇譚。但先聲明一下:批駁官府反合併的說法,純粹是看不慣馬政府「不識字兼沒衛生」的官僚作風,路見不平氣死閒人,並不等同贊成這樁合併案,否則以官府擅長羅織入罪的行徑,作者的下場堪慮。

坦白說,官府在彰銀擁有兩成股份,當然有權力反對合併案,但是必須動之以情、說之以理、誘之以利,絕不能鬼扯瞎掰,自我膨脹,仗勢欺人。遺憾的是,官府所作所為正是後者,擺出一副官方最大,民間閉嘴的蠻橫姿態。

官方說,不能因為台新金投資三百億元,就取得彰銀一.七兆元的資產,還去函金管會,要求調查是否有人炒作股價,並誓言捍衛國家和全民的利益。這樣的說詞與做法實在可笑。

首先,台新金投資三百多億元,不能取得彰銀一兆多元資產,那泛官股以市價計約二百四十多億元,難道就能決定一兆多元資產的歸屬?何況,兩家銀行即使合併,彰銀一兆多資產還是存戶的,不會被五鬼搬運成為台新金股東所有;合併後就是台新金管理資產的規模增加一兆多元,如此而已,跟所有權沒有關係。

最好笑的是,官府還抬出國家、全民利益的大帽子。試問彰銀是國家、全民的資產嗎?官方擁有的股份就值二百四十多億元,這部分才是國家資產,其他約九百六十多億市值,是八成民間股東所有。官府怎麼不問問這八成股東想不想合併?它是抗拒合併案的釘子戶或捍衛全民資產的正義使者?就由聰明的民眾來揭開謎底吧!(作者蘇多,資深新聞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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